民法典对担保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5:30 108 人看过

一、民法典对担保的规定

民法典对担保的规定如下:

1.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

2.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担保人无职业可以担保么

担保人无职业可以担保,但是一般债权人会审查和要求担保人具备相应的代为清偿能力,因此无职业的个人如果不具备代为清偿能力,债权人可能不会接受其做担保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担保人担保期间转让房产是否有效

担保人担保期间转让房产是无效。担保的房产不得恶意随意转赠或出售,必须结束担保以后才可以,否则违反担保承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贷款中的房子可以做担保,这里的担保是指用房屋作为债务履行的抵押。

2.因为贷款的房子,已经事先抵押给了银行,所以,只能就房屋的剩余价值进行抵押。如果用房屋全额做抵押的,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再后设定的抵押权。

3.设定抵押的房屋,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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