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止后还能恢复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2:41:08 297 人看过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作认定程序没有中止。但是,由于员工作受伤需要申请工作认证时,由于中国工作认证程序的系统认识不足,因此在申请工作认证时,由于准备不足,相关资料不足或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资料。根据工作认证方法的规定,工作人员或其近亲自将工作认证所需资料提交社会保障行政部门15天内,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需要审查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完整的,书面通知工作人员,或者近亲需要补充的资料。在材料补充期间,工伤认定程序暂时中止。当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补充所有资料,将所有补充资料提交工作认证部门,工作认证部门自动恢复工作认证程序,一般在15天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工伤认定后还能拿奖金吗

1、首先来了解一下关于工资的认定问题,如果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应按工伤前12个月所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如果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如果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也就是尚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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