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应该实行什么样的责任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0:14:10 260 人看过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制,即相关水利工程如果出现问题,需要相关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问题严重,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对水利建设各方面认真负责。水利部负责中国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水利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对各自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不得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有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和权利。受水利部委托,各流域机构负责流域机构所辖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工程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监理单位控制制、建设单位保证制和政府监督制的有机结合。

水利工程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责。项目现场各单位工程负责人对项目现场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责。具体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对为提高工程质量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职工素质作为提高素质的重要内容,加强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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