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劳动纠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解决阶段
268人看过
-
能否在提前阶段解除合同协议?
465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是否必须通过诉讼?
32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阶段怎样举证
5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诉讼时效的解除
287人看过
-
诉讼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456人看过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和阶段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2劳动诉讼开庭程序: 1、一审程序: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
-
劳动合同解除是否必须通过诉讼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8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签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或员工存在法定过错情况,不用对方同意,可直接终止劳动关系。
-
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解除合同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9您的表述比较简略,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而一旦单位发现劳动者采取欺诈的方式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您在咨询中提到公司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简历不服,那么应该就是适用的这一条的规定,公司认为您构成欺诈,所以合同无效,单位选择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
-
劳动合同在到退休年龄的阶段是终止还是解除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07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终止。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以欺诈手段解除劳动合同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