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7:21:15 209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一、征地拆迁主体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只剩下承包地了算不算失地农民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之释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承包经营者根据承包合同依法取得,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滩涂、水面等对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念之释义一般说来,土地流转是指权利主体把土地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其他主体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经营权主体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主体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经营权主体发生部分或全部变更,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让与自己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获得其约定收益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流转的经营权,承包权仍由原承包户保留,是使用、收益权的流转,是暂时的有期限的流转,而非永久流转。

(三)失地农民概念之释义失地农民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暂时失去土地的农民,并非像土地征收而导致的永久失地农民。由于目前土地流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加强,有些流转合同期限长达几十年,这样就会出现有些农民一辈子都不会再种地的情形,从而会出现一系列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问题。

三、那么无人继承的遗产怎么处理?

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所有。

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所谓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公民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又无遗嘱,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女儿有权继承农村土地承包
    女儿可以耕种,不能继承,因为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但如果女儿还是原承包人所在村农村户口,且没有地、未出嫁的情况下,可耕种并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在土地分配时考虑分配土地;如已出嫁且在婆家有地,现只可耕种原承包人耕地,权限至原承包人离世后村委会可收回土地。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很多房屋的宅基地是在房主手里的,我们都只到房产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宅基地能不能继承还不知道,那么儿女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啊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房屋是可以像其他财产一样可以进行继承的,但是这宅基地并不能够被继承。宅基地是农村或者是城镇人民的集体所有物,也就是说并不能能够算是私人的财产而被继承。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被继承人生前的各种遗产包括钱财,物件和房屋,这房屋是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可以被赠送或者是被合法的继承人所继承,当然包括子女,只是宅基地有点不一样,他并不能算是个人的财产,所以不能被继承,而应该将这宅基地
    2023-07-05
    33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所有权确认后,土地是否私有化
    农村土地确权后能否私有化?农村土地权只是承包权,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权利确认书上有时间。之后,土地归村集体,再根据情况进行分配。这并不意味着确权后,土地将永远属于村民。相关法律知识《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确定为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者在解放初期以合法划拨、转让、验收土地建筑物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或者以合法转让、继承、验收土地建筑物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3-05-31
    298人看过
  • 谁有权享有农村承包地土地直补?
    1、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政策规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耕地未有改变用途,耕地就是流转出去了,应该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对于承包别人地种植对于承包地种植,没有土地证,那就需要看土地流转合同了,来证明有权享受补贴。承包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3、承包口头协议如果没有土地证,土地流转时也没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约定的,补贴给实际种植者。农村承包地人死了收回吗土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由于该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保护,为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因此,村里不能强行收回土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
    2023-07-06
    321人看过
  •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村土地承包协议;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1、土地位置、面积;2、承包经营期限和承包费,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将承包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身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百七十八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四百七十九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
    2023-07-07
    30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差异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
    2023-07-04
    21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差别
    一、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其特征在于:(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
    2023-07-20
    3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租赁经营的区别
    土地承包与租赁的区别: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一、土地租赁应交税费有几种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增值税:按不含税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地税有可能按核定征收的办法计征,从全国来看,其附征率在1%-5%之间,普遍在2%-2.5%之间。与土地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管理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税法》等。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2023-03-15
    25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
    农村土地承包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是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版本。涉及的新内容有:1、改变了以往进程农户必须退出承包的规定;2、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入股;3、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资格放宽;4、承包耕地的最长期限延长;5、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二次流转;6、土地承包的用途不再强制规定为农业用途等。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什么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需要具备以下的内容,具体如下: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2、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
    2023-08-02
    227人看过
  • 民法典对农村土地承包权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知识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2022年5月19日,仙游法院立案庭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处为契机,深入仙游县大济镇洋坑村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第一站:纠纷调处现场据了解,2016年6月份,某公司与仙游县大济镇洋坑村签订《山地承包开发合同》,约定洋坑村将三千余亩山地及冬田发包给该公司开发利用,承包期限为70年。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仙游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申请办理了承包山地林权证。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洋坑村村民在该承包的山地上种植油茶树。某公司以村民未经允许种植油茶树诉至法院。为此,仙游县“综治+诉源治理”中心召集大济镇副镇长付永辉、洋坑村干部及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就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向双方一一分析,建议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避免造成各自的损失,双方
    2023-06-04
    1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权长时间内会有大调整吗?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为什么说土地确权后,很长时间不会再进行大规模土地承包权调整。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国家从2013年开始进行本次土地确权工作,计划到2018年全面完成,实际完成时间恐怕要更晚。6年时间,巨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如果到2026年再次进行土地承包权调整,那就要重新进行一遍土地确权工作,您觉得这可能吗?二是现在的土地价值和农业政策,相比1996年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地价飞涨,土地从征收农业税到发放补贴。如果再次进行承包权调
    2023-06-03
    301人看过
  •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规定,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除法律规定之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农户承包地和调整承包地。对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承包地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妥善处理好因土地征占而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整,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问题。对二轮土地承包中存在的个别承包政策不落实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予以纠正,重点保护妇女、老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现役义务兵、大中专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土地承包权益;对女儿出嫁、老年人去世等人口减少后将其承包地收回的错误做法应予以纠正,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严肃查处恶意多占承
    2023-03-03
    382人看过
  •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一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都是为农户,农户可以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是需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一、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
    2023-06-05
    9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每一位村集体成员的权利,而村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只能通过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承包是有期限的。1、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2、农村土地应由谁来发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3、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4、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应注意哪几个方面?(1)在农村承包
    2024-03-27
    97人看过
  • 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什么权
    一、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什么权承包土地后,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对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最基本的法定权利,不受承包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的影响,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和侵害。二、承包土地占有的权利是什么承包土地占有的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直接支配和排他地占有集体或国家所有但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权利。这种占有是实现土地使用、收益目的的前提和基础。占有的权利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的直接控制和支配,确保了承包人能够稳定地、排他地占有并使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三、承包土地使用及收益权详解1.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土地享有合理且有效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不仅限于传统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活动,还包括为农业生产而修建必要的附属设施,如建造沟渠、修建水井等。2.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从
    2024-07-23
    494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的土地确权和土地承包所有权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
    •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确权后的土地优先权有几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及的优先权有两条: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
    • 农村土地抛荒后的土地承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
      第一个原因是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其中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甚至在承包期内也不能调整承包地(第27条)。 与此同时,《土地承包法》第13条关于“发包方权利”的条文,以及第17条关于“承包法义务”的条文,也对禁止抛荒和回收土地只字不提。换句话说,承包法没有写明如果抛荒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在农村承包了土地,何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2017年10月18日,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