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刑和死刑有什么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8:24:40 103 人看过

极刑和死刑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死缓指的是被判处死刑,但是并不立即执行,而是缓期两年执行对于被判处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是没有机会减刑的,将被剥夺生命;

(2)执法机关不同,死缓的执行机关为监狱,死刑的执行机关为法院;

(3)考验期限不同,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死刑则没有考验期;

(4)法律后果不同,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而死刑的法律后果则为生命权的剥夺。

死刑执行方式包括哪些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

死刑缓刑与缓期执行有什么不同

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力度的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1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消极回避和积极回避有什么不同?
    一、民事诉讼中消极回避和积极回避有什么不同?申请回避,又称消极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法官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行为。积极回避,又称自行回避,即应当回避的主体主动申请退出审理活动的行为。审判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以上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利害关系”、“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等较为模糊的词语具体规定。学术界中,一般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主要是
    2024-01-08
    120人看过
  • 死刑判决的法院和死刑核准法院有何不同
    1.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有些案件的核准权依法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使。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的。对这种情况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作出同意判处死刑的裁定,然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直接进行提审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提审后改判的案件是最终的判决,不能上诉或者抗诉;提审后仍然判处死刑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仍然为一审判决,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如果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仍然判处死刑,还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
    2023-05-01
    111人看过
  • 死刑缓刑与缓期执行有什么不同
    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力度的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一、缓刑三年后还要再服刑吗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
    2023-03-22
    152人看过
  • 有期徒刑和死刑的应用范围有何不同?
    有期徒刑不需要死,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被判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符合缓刑法定条件的,是可以缓刑的。缓刑,全称为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被判处
    2023-07-02
    474人看过
  • 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力度有何不同
    一、两者的定义(一)缓刑的定义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二)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二、两者的区别(1)适用的对象不同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2)执行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由于所判刑种、刑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所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法定为2年。(4)法律后果
    2023-06-11
    356人看过
  • 积极赔偿后不需要死刑的怎么判
    犯罪分子对被害人或者其亲属进行积极赔偿后,如果不需要立即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缓或者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
    2023-02-17
    382人看过
  • 刑法的积极作用有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调整、保护相当广泛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文件,但一般的部门法通常只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而刑法所保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规定犯罪和刑罚。刑法是我国唯一规定了犯罪和对犯罪的惩罚措施的部门法。刑法可以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保障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4-05-13
    142人看过
  •  死刑和死缓的执行程序有哪些不同?
    本文介绍了死刑、死刑缓释和死缓的概念及其特点。死刑是指在被判处死刑的同时,判处缓释2年执行;死刑缓释则是指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判处缓释2年执行,但缓释期满后仍需执行死刑;死缓则是指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判处缓释2年执行,但缓释期满后是否执行死刑还不确定。三种情况对于被执行死刑的确定性不同,死缓不确定性较高。1.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死刑缓释则是指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判处缓释2年执行。2、对于被执行死刑的确定性不同。死刑对于将要被执行死刑这件事是相对确定的,而死缓则是不那么确定,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会出现至少3种结果,被最终执行死刑显然不是唯一的结果。 死刑和死缓的对比:执行死刑与缓释2年的区别死刑和死缓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方式,在执行方式和缓释期间的区别也十分明显。执行死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被定罪后,立即执行死刑。而死缓则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经过一定期限的缓释后,被允许暂缓执行
    2023-08-31
    416人看过
  • 缓刑和死刑的异同点有哪些
    一、缓刑和死刑的异同点有哪些缓刑和死刑两者的区别如下:1.法律承担后果不同;2.测试期限不同。缓刑法定期限为2年,缓刑的试验期必须根据判决的种类和刑期确定;3.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拘留、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死刑为条;4.不同的执法方法。二、判缓刑期满可以出国打工吗判缓刑期满是否可以出国打工,要看具体情况而定。1.缓刑期满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符合第1种情形的,缓刑期满后,就可以出国打工。三、判缓刑期满后需要几天内必须解除判缓刑期满后需要当天内必须解除。缓刑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满,原
    2023-08-31
    339人看过
  • 批捕和刑拘的不同有什么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2024-05-13
    254人看过
  • 缓刑制度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有哪些
    一、缓刑制度的积极作用第一,缓刑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最优化地发挥刑罚的功能,符合刑罚经济的思想。缓刑的具体适用,能够使犯罪分子在感受到刑罚的威慑力,畏惧暂缓执行的刑罚可能被实际执行的条件下,在不被关押、由特定机关予以考察的过程中,更自觉地检点自己的行为、改恶从善、争取光明。从而避免了被实际执行短期自由刑而带来的与社会隔绝、重返社会困难、罪犯间交叉感染等现象的弊端,并能较好地以最经济的方法实现刑罚的惩罚、威慑、教育、改造等功能。第二,缓刑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目的之一,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实现刑罚目的的途径,主要是对犯罪人判处并执行刑罚。但基于刑罚个别化的原则判处缓刑,是判处刑罚并保持执行可能性的条件下,暂缓刑罚的执行。是否被撤销缓刑,取决于缓刑犯对自己的自律,即取决于犯罪人的主观努力,在以自律为主的社会生活中,有利于促使犯罪分子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获得刑罚特殊预防的
    2023-03-02
    50人看过
  • 注射死刑和安乐死有什么区别
    一、注射死刑和安乐死有什么区别注射死刑和安乐死的区别包括:1.目的不同。注射死刑目的对犯罪者进行制裁。而安乐死则目的是为减少其死亡前的痛苦。2.实施方式不同。注射死刑通常是通过注射致命剂量的药物,如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物等,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安乐死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施,包括口服、静脉注射和肌肉注射药物等。3.法律地位不同。注射死刑在许多国家都是合法的,并被视为一种人道和文明的死刑执行方式。然而,安乐死在一些国家仍然是非法的,因为它涉及到伦理、道德和法律等方面的争议。4.社会接受度有所不同。由于注射死刑是对罪犯的惩罚,它在社会上通常更容易被接受。而安乐死则涉及到生命伦理和道德选择,因此在社会上的接受度存在一定的差异。5.其他。二、注射死刑和安乐死有什么共同点注射死刑和安乐死的共同点包括:1.都需要使用药物:注射死刑通常使用致命剂量的药物组合导致立即死亡,而安乐死中使用的药物也是
    2024-01-19
    308人看过
  • 罚金刑的积极功能有什么
    罚金刑的积极功能有:1.对犯罪的一般预防还是特殊预防,无论是对已然犯罪还是未然犯罪,罚金刑的剥夺功能都能够得到发挥;2.罚金刑不使犯罪人失去自由的独特功能,正好能够弥补短期剥夺自由刑之不足;3.罚金刑是通过剥夺一定数额的金钱来发挥其对犯罪人以及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的威慑作用。一、管制是什么处罚方式管制是国家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一般有以下特点:1、不予关押即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这种不剥夺自由性与执行的开放性,可以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固有弊害;2、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故管制不同于免予刑罚处罚;3、具有一定期限,即不得对犯罪人进行无限期的管制;4、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二、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是否同时实行?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2023-03-23
    278人看过
  • 拘役和判刑有什么不同2024
    一、拘役和判刑有什么不同拘役和判刑的区别如下:(一)判刑包含拘役,拘役属于判刑的一种,二者是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二)拘役时间比较短,判刑时间有长有短。(三)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判刑的刑罚有轻有重。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二、拘役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之前,只要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积极争取缓刑,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执行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司法依据《中
    2024-01-11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极刑是什么刑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8
      极刑,也称为死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 死刑刑罚和死刑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0
      1、最高法院坚持将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犯罪分子。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需要立即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促进因民事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立即执行死刑,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2、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犯罪
    • 中国死刑法与我国死刑执行有什么不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8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中国采用枪决或注射。枪决越来越少,注射越来越多。
    • 致人死亡不积极赔偿死者将会怎么判刑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量刑起点为一到两年有期徒刑,刑事案件建议尽委托律师,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 死刑犯注射死与枪杀有什么不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31
      1、死刑犯注射死,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自杀中。 2、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