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32:45 109 人看过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4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受我局委托,已经开展了土地整理、征用、收购、收回、储备和土地入市交易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属京政办发〔2002〕33号文件规定,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向我局申请入市交易。

二、凡属京政办发〔2002〕33号文件规定,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愿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可向我局申请入市交易。

三、其他有关单位如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或原土地使用权人已完成立项、规划、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愿意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的,均可向我局申请收购或申请入市交易。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有关单位按上述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土地出让过程中有关程序的通知
    各用地单位:为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现对我局土地出让审批过程中有关事项进行部分调整,并通知如下:一、关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问题。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用地单位与我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应按四级会审后审定的地价水平签订出让合同。用地单位因故需提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在所报各种文件齐全,并承诺依据合同约定缴纳地价款和依据审定价格多退少补地价款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局地价水平办公室的初审地价签订出让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经四级会审地价水平有调整的,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对合同地价款进行变更。二、关于在建项目变更规划问题。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经批准规划发生变化的,受让方应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出让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变更。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市土地利用中心可以直接收取新增加建筑面积的地价款,填写《出让合同变更情况说明表》后,直接向相关部门出具新增地价款交纳情况证明。(一)变更规划
    2023-06-10
    157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肃执法从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纪案件的通知
    18个城近远郊区、县房地(土地)局:现随文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肃执法从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通知》精神。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机制的逐步形成,我市国土资源大规模、集中的违法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也要看到,我市各类土地违法问题仍很严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难点、热点问题,执法软弱、“处分都太轻”、“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因此,各单位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系统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全体同志,认真组织学习,尽快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性质、职责、任务,认
    2023-06-10
    427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颁发北京市国土资源执法证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大队: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之中,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证》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市有关规定,为保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市局决定颁发《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执法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证范围市局和各区县分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工作人员。二、申报执法证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练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2.无不良记录;3.接受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三、《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执法证》由市局统一制作颁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证》一律作废,并于申领新证时交回。旧证丢失的必须说明原因,由各单位盖章核实。四、申领执法证由市局有关处室、执法大队和各区县分局统一办理,并填写《行政执法人员登记表》(可在市局内、外网下载),将
    2023-04-22
    379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规范本市非住宅楼房的评估工作,结合《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特制定《北京市非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北京市非住宅楼房估价技术规范一、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本市按建筑规范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造的各类非住宅楼房的评估。二、本技术规范采用成本法进行测算,主要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楼价格=(基本价格×楼房成新率+Σ各增项价格×各增项成新率)×建筑面积×时点系数×区域系数+设备、附属物及装修价三、基本价格包括土建及上下水、照明及普通内装修(水泥地,内外墙刷白),在《非住宅楼房基本价格表》中根据建筑结构类型查取;楼房成新率,按《非住宅楼房成新评定说明》和《非住宅楼房直线折旧参数说明表》,采用直接观察法和直线折旧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四、增项是指由产权单位统一安装或修建的项目,包括暖气、中央空调、煤气及
    2023-04-22
    327人看过
  • 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日前,《北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纪律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纪律规定为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本市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纪律规定。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各项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必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二、在土地出让或土地使用中,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2023-04-22
    417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北京市住宅电梯报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县房地局、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电梯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一些使用年限长,制造、安装质量较差的电梯仍然在运行中,这些电梯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为保证住宅电梯安全运行,规范电梯的报废管理,特作如下规定:一、各电梯使用单位(含电梯产权人和电梯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住宅电梯的管理,依据本单位电梯的实际情况,结合本规定制定电梯更新改造计划,对严重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老旧住宅电梯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三)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住宅电梯,电梯产权人应向北京市特
    2023-06-10
    116人看过
  •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
    近期,我市个别区域重现推销“小产权房”的现象,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此,我局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违法销售行为进行查处。我局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购买“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这类房屋所谓的“集资房合建协议”、“律师公证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因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在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会给购买者的生活安全带来种种隐患。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产权状况不清晰的房屋。购买此类房屋不但助长了违法销售行为,而且自身权益无法保障,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特此公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九年六月五日
    2023-06-11
    181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房改房上市后向产权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复函
    北京豪克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房改房上市后对取得私有产权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按房改规定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单位负担产权人交费项目,住户负担使用人交费项目。按照本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按房改规定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住户将购买的房屋上市交易后,该房屋的产权性质转变为商品房产权,新购买并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住户应负担全部物业管理交费项目。此复。二00四年四月七日
    2023-06-10
    458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北京市城镇住宅楼房内公共部位粉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国土房管局、各住宅房屋产权单位、各物业管理公司、各直属管房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抗击“非典”疫病,创造卫生、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北京市城镇住宅楼房内公共部位粉饰工作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房[2003]281号),在本市逐步实施住宅楼房楼内公共部位粉饰工作。为继续深入开展此项工作,保证“楼内粉刷”任务的顺利完成,现补充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区、县政府、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房屋产权、管理单位的管理和督促、协调工作。把“楼内粉刷”作为近期防治“非典”,改善居住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房屋管理单位、产权单位、产权人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拒不执行市政府要求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二、“楼内粉刷”要与社区防控“非典”工作、清洁卫生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2023-04-22
    259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执行《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服务中心:现将执行《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交易过户手续,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二、京政发[2003]3号文第五条关于上市出售按房改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扣除价款和上市出售前将房改标准价所购住房变为成本价住房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补交价款的规定以及收缴方式适用于城近郊八区。远郊十个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三、上市出售房改标准价的已购公有住房,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出售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四、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购房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管理部门签订新的协议,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购房人自行解决,原产权或售房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购房人仍是原
    2023-04-22
    373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北京市城镇廉租家庭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资金管理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配合我市危改、拆迁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本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现就八城区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和优抚待遇的廉租家庭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通知如下:一、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的适用范围1.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政策,可购买安置用房的廉租家庭;2.执行货币拆迁政策的廉租家庭;3.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外迁政策的廉租家庭;4.其他经批准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的家庭。二、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的廉租家庭的条件1.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家庭的主申请人必须享受本市城市低保或优抚待遇,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家庭的配租人口必须二人(含)以上;3.廉租家庭的配租人口承租或拥有的他处住
    2023-04-22
    238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非典防治期间物业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局直属物业管理企业、各房屋管理单位:北京发生非典疫情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防治非典工作的文件,各区县局、各物业管理企业(包括局直属物业管理企业、各房屋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物业管理企业)高度重视防治非典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周密部署,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为社区防治非典工作做出了贡献。为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树立物业管理行业的新形象、新面貌,现就加强非典防治期间物业管理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局,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防治非典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可以使广大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做好我市居住小区非典型性肺炎传播的预防工作是全社会防治非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是居住小区的主要管理者,是社区内预防非典的主要
    2023-04-22
    420人看过
  •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文件
    沪房地资权[2004]246号关于加强预售许可证审核和网上用户认证工作衔接的通知各区县房地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进一步推进网上备案工作,根据“分别申请、同步完成、不留空档”的实施原则,经研究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前,应先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为做好预售许可证审核和网上用户认证的工作衔接,市局编制了《关于网上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操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关于网上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操作流程“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场信息系统”)、“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业务系统”)和“房地产权籍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权籍信息系统”)已实现沟连,为网上审批预售许可提供了技术保证。现将网上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操作流程规定如
    2023-06-05
    251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暂停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资质并限期整顿的决定
    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在受托实施对蓝靛厂地区改造的拆迁项目中,2003年4月15日晚发生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恶性事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3]24号),本局决定:暂停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的房屋拆迁资质并限期整顿。北京吉隆新亚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整顿并向本局提交整顿报告。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2023-06-10
    38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登记不动产需要什么材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8
      个人认为跟房屋登记没有质的区别,就是增加了林地、土地等几项业务的登记。如果你个人前面有不错的岗位,就不必要转岗,这个岗位需要学习的东西多,而且也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不知你个人情况,权做答复,因是同行吧。
    • 北京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是如何的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统一了登记都程序要求《条例》对登记程序的规定,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构建服务性政府的根本要求,彰显了简化程序、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尊重申请人意愿。规定了依申请登记,并 以共同申请为原则,单方申请为例外,允许申请人在登记完成前可以自愿撤回登记申请。同时,《条例》还列举了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具体情形,形成了目录清单,确保公开规范。二是明确了登记申请提交的材料。为便
    • 国土资源局租房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1
      国家对于国土资源局租房合同有了时间上的新规定,1993年从前按标准价优惠方法购买住宅的员工及其爱人,不树立住宅公积金,但爱人工龄之和满65年的在职员工,从满65年之月起树立住宅公积金。单位聘任外地户口的员工,没有在户口地点地树立住宅公积金的,单位可为其树立住宅公积金。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7
      对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 国土资源xx可以成为房屋管理部门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国土资源局不可能成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土地储备中心也没有资格成为拆迁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