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管辖的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09:42:54 403 人看过

居间合同的管辖是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的居间合同中依法约定了由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借钱通和典当借贷纠纷案件处理方法

典当借贷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是如果当事人约定了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但如果未约定的,则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包括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1、对于背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一、公安机关管辖的环境违法行政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刑事案件由谁进行侦查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2023-03-07
    38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根据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哪个部门管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归公安机关调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023-04-04
    184人看过
  • 涉外仲裁管辖权范围的确定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双方均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的契约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2、一方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另一方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论。3、双方均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议,但仅限于两种情况:(1)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商投资企业;(2)客体是涉及国外资金、技术、服务的项目。4、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争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1、关于船舶救助以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2、关于船舶碰撞或者船舶损坏海上、海道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发生的争议;3、关于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卸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上运输业务和海/水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4、关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5、关于货运代理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海外船员劳务合同、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所引起的争论;6、双方
    2023-02-17
    349人看过
  • 交通局管理范围包括哪些
    一、交通局的管理范围包括哪些交通局的职责范围有以下四点: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3、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4、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等。交通管理中道路认定的标准是社会机动车不包括非机动车和单位内部机动车“公众通行”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一、核准管理范围包括哪些?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本办法所称敏感类项目包括:(一)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本办法所称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一)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二)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三)根
    2023-03-09
    227人看过
  • 合同管辖的特殊规定,合同协议管辖的范围
    一、合同管辖的特殊规定合同管辖的特殊规定如下: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关于合同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协议管辖的范围合同协议管辖的范围是: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3.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4.在案件类型上
    2023-06-25
    322人看过
  • 不同合同类型的管辖范围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7.合同
    2023-02-28
    448人看过
  • 装修合同的诉讼管辖范围有哪些规定
    首先,协议管辖蕴含着法律对合同或其他财产案件当事人自由处分意愿的尊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一旦作出确定的选择,其所确定的法院即具有独享的管辖权,合同当事人不得向协议确定之外的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内容约定在合同中,也可以单独就此内容签订新的合同。无论选择哪种形式,当事人对管辖的约定在效力上均具有独立性,即便原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亦不受影响。由此可见,法律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管辖选择权,并对该选择权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其次,专属管辖则体现了法律对特殊案件的强制性规定,法律本身排除当事人对专属管辖事项进行的管辖协商。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
    2023-06-01
    168人看过
  • 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包括什么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如下:(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
    2023-08-01
    264人看过
  • 二手房卖房合同包括哪些范围
    二手房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当注明财产所有权,即是否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家庭共同财产。应注明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同时,还应注明房屋产权归属(与第一条相连),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缺陷,以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需注明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如何申请抵押贷款、最终支付等。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需注明交付时间和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分担税费等费用。五是违约责任。合同中需要说明哪些情况是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和支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保证的形式,以及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和应用。6、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约定是仲裁还是诉讼解决纠纷。如果双方同意以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明确规定。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的条件和期限
    2023-02-28
    111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包括哪些?
    该段内容讲述了年龄对于治安管理处罚的影响。14岁以下的人不受到处罚,14岁到18岁的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受到行政处罚。年龄在14岁以下的人,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将不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处罚。而对于年龄在14岁到18岁之间的人,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处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年龄限制治安管理处罚年龄限制是指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的法律制裁时,对行为人的年龄做出限制。根据该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
    2023-08-29
    497人看过
  • 厂房租赁合同纠纷管辖范围有哪些?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7、合同
    2023-06-01
    401人看过
  •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一、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是什么?1、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2、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3、军队师级及以下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驻宁解放军部队和武警部队的下属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4、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在宁中央部属企业的下属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企业的下属单位,其它非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之外的省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5、上市企业、市属国有及市属以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6、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7、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私营(民营)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8、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其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二、南京市劳动争议仲
    2023-04-28
    124人看过
  • 检察机关的内部立案监督的案件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一、检察机关的内部立案监督的案件管辖范围检察机关的内部立案监督的案件管辖范围主要指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及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包括以下几类: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应报请省级以上人民检察决定的。对于上述四类案件,侦查部门应当报请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批捕或起诉部门可以进行内部立案监督。二、检察机关的内部立案监督的主体及被监督的对象。从诉讼规则很明显看出,检察机关的内部立案监督的主体是同一检察机关即本院的批捕和起诉部门,被监督的对象是本院的自侦部门,包括反贪部门和
    2023-06-11
    244人看过
  • 民事合同案件管辖范围
    在实践中,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管辖法院将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合同选择被告地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地址、目标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约定管辖法院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是必须书面表现的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二,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三、约定辖区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辖区和专属辖区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案件不得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如本应由房产所在地法院辖区的案件不得约定由房产所在地以外的法院辖区。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开庭流程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开庭审理一般分为以下阶段:第一、诉讼主体核实及
    2023-08-05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租赁居间合同中的居间合同包括哪些范本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3
      社会上属于租赁契约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的准则包括哪些细节,范文应该怎么写。接下来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我们准备的原则的知识,细节以及具体内涵,来拥护读者对这类问题的关切。如果没有解决那些问题可以延续下去提出其他疑问。
    • 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2
      首先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如果你是属于这个范围的自然也就属于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范围。所以,你可以先到法院申请仲裁。
    • 交通事故法院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7
      交通事故发生后,其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车辆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其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 行政处罚管辖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27
      包括了级别管辖、指定管辖、地域管辖以及职能管辖。行政处罚的管辖主要是指某一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由哪一级.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它主要取决于行政机关内部分工。以违法行为发生地作为确定行政机关管辖的基础,操作起来比较简便,容易判知。
    • 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8-1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