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拍卖适用拍卖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9:12:16 78 人看过

可以适用的;

拍卖法是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立法原则而制定的法律,适用于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决定》。根据最新规定,《拍卖法》按照法律内容共分为六个章节,分别是总则、拍卖标的、拍卖当事人、拍卖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录。《拍卖法》从拍卖相关的流程和责任等方面较为具体地阐述了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等相关当事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中拍卖委托、拍卖公告与展示、拍卖的实施、佣金等具体流程方面的法律责任。

一、拍卖程序

第一节拍卖委托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

(四)拍卖的时间、地点;

(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

(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公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应当于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应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账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拍卖行
    《规定》共28条,主要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原则、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它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组织实施程序制度;三是严格的法律制度。《规定》在认真总结各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功经验、借鉴国际上通行的招标拍卖习惯做法的基础上,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组织实施程序,包括拟订计划、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公告的方式和内容、标底和低价的确定、投标开标程序、拍卖会和挂牌的程序等。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以协议出让方式取代或规避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问题,《规定》对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即对
    2023-02-23
    183人看过
  • 拍卖土地使用权税收需要缴纳吗
    拍卖土地使用权税收也是需要缴纳的。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全称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拍卖公告。一、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划拨土地使用范围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3、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
    2023-02-17
    137人看过
  • 拍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合法的吗?
    不合法;不能由法院拍卖1、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抵押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问题。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其他都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的,如属企业房产,法律允许,但以后能否转让变现则无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条件(一)、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二)、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
    2023-04-06
    109人看过
  • 可否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一、可否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是不能拍卖的,是属于违法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禁止交易,转让。可以先上缴土地,由土地资源管理局来进行重新划拨。程序要先申请,需要有充足合适理由,并缴纳一定费用。涉及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批准。二、拍卖规则有哪些1、凡参加竞买活动者,必须在取得竞买资格以后才能参加竞买,未取得竞买资格的,不能参加竞买;2、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在拍卖前进行拍卖标的展示,竞买人在竞买前要仔细看拍卖品(包括聘请专业人士协助鉴定),一旦竞买人进入竞买席,则视为已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竞标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成交价款;3、竞买人应持号应价,未持号牌者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否则拍卖无效,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拍卖主持人对报出拍卖标的物的起价后,竞买人举牌应价。同时,拍卖主持人对竞买人
    2023-05-03
    14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竞得土地的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的,履约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但不按规定参加土地拍卖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竞买人对土地拍卖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买前提出,否则视为无效。(三)竞买人最高应价金额低于拍卖底价或竞买不足三人时,拍卖主持人可宣布终止拍卖。(四)竞得人不按规定履约的,市国土资源局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追究其违约责任。(五)参加竞买的人员及观众,应遵守拍卖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一、政府土地拍卖的具体流程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程序与规则如下:(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
    2023-03-20
    401人看过
  •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大多数人都感到很陌生,因为一般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都是企业。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究竟该如何办理呢?(一)办理程序:1、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2、有意竞买人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包括以下材料: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③竞买申请书(样本);④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及其它有关合同(样本);⑥拍卖地块规划设计要点;⑦拍卖地块位置示意图;⑧其他有关文件。3、申请竞买。有意竞买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①竞买申请书;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个人竞买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应提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
    2023-05-05
    14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细则
    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招远数额最大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圆满落槌脱东在线消息日前,在金城大酒店内,随着拍卖师一声清脆的落槌,我市2008年成交数额最大的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以一亿一千零十万的高格成交。此次拍卖的土地位于玲珑路北,金城路以东,考家村以西,规划总占地面积1367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00平方米,经过激烈竟拍,这块土地以一亿一千零十万元的高价被玲珑镇吕家村委购得。(原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2023-07-05
    242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如何招标拍卖
    土地出让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是上海市土地市场规范运作中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少数房地产开发商对招标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原则、做法缺少了解,致使在招标拍卖中会出现一些不按游戏规则操作的行为,为此,我们专门请教了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殷国元。问: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有没有规定范围?答:此项工作以前的有关规定我参与了制定,我可以介绍一点情况。土地招标拍卖是有规定范围的。按照《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规定:用于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包括市政府对工商企业已注入土地资产的土地改变为六类项目用途的,以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入房地产后改变为新建六类项目用途的,都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但经市政府批准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可按《办法》施行前的出让办法执行。问:怎样确立招标、拍卖地块?答:区(县)招标拍卖办公室根据
    2023-06-07
    47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否必须公证
    一、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否必须公证法律并未要求土地使用权拍卖必须公证。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拍卖人的申请,依法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其公证管辖为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或拍卖行为发生地。为保证拍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拍卖活动现场应有两名公证员出席,承办公证员应着重审查、监督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拍卖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审查拍卖文件内容是否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3、监督拍卖主持人在拍卖过程中是否按照拍卖规则;4、监督出让人与竞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5、拍卖活动终结,公证员应对拍卖结果现场宣读公证词,以证明拍卖活动真实、合法,公证词立求简明扼要,并在7日内书面出具要素式公证书。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申办
    2023-05-06
    266人看过
  • 怎么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一、适用范围: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二、所需资料:l、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6、1:1万地理位置图(1份);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8、地籍图(5份)。三、收费项目:1、土地增值收益;2、出让金(转让除外);3、转让税费(出让除外);4、契税;5、管理费;6、土地交易服务费;7、土地评估费。
    2023-05-01
    41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如何办理
    1、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2、有意竞买人按照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包括以下材料: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须知;③竞买申请书(样本);④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及其它有关合同(样本);⑥拍卖地块规划设计要点;⑦拍卖地块位置示意图;⑧其他有关文件。3、申请竞买。有意竞买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①竞买申请书;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个人竞买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应提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①竞买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②竞买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③竞买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④竞买申请人
    2023-04-02
    38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拍卖?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拍卖,也不能买卖或抵押。而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时,除荒地使用权外,其他都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时,如属企业房产,法律允许,但以后能否转让变现则无法律规定。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的抵押问题需要谨慎处理。集体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因此不能进行拍卖。此外,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品,但不得买卖或抵押。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问题。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其他都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的,如属企业房产,法律允许,但以后能否转让变现则无法律规定。 集 体 土 地 使 用 权 能 否 拍 卖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能由个人竞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是可以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
    2023-10-05
    446人看过
  • 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一、拍卖的房产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房产使用权拍卖所需的条件是什么?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需要拍卖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转让条件: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地产产权证书);(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4)权利人对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的;(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政府相关转让条件的;(6)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7)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买卖、转让的其他情形。2、以出让或划拨
    2023-06-03
    257人看过
  • 参加法院土地使用权拍卖要注意什么
    一、参加法院土地使用权拍卖要注意什么1、参加法院土地使用权拍卖要注意什么1.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封,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进行合法的评估,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3.进行公正的拍卖,受托对象应为符合法定条件的拍卖企业;4.进行有效的转移,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应及时将拍卖标的物转移至买受人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二、核实拍卖土地的性质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拍卖法院以及拍卖机构核实该块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如果是划拨土地,则需要核实权利人是否有权进行拍卖,并
    2023-06-12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能够办理拍卖。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7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第四条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等经营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售。因此,拍卖不仅可以,而且是必要的程序。
    • 拍卖土地使用证过户合法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7
      可以拍卖,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否有规定,怎么拍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5-31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 拍卖房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拍卖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7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也可以强制拍卖。法院在拍卖前,应当告知竞拍人该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事实,及法律风险。如果竞拍人愿意承受的,可以参加竞拍。竞拍成功后,法院以房屋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房产证的办理事宜,不能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土地使用权被拍卖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8
      如你所述真是拍卖所得,那么该合同属无效的。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故拍卖应当无效。如你是按承包投标所得,那么就是有使用权,而该承包期有年限,故林权证上无期限不代表你拥有终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