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犯吸收犯与连续犯规定是牵连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之情状是在对三者生存空间进行厘清的过程中展开的。同质的数个犯罪行为说似能厘清三者的生存空间关系,然则存在如下疑问:按照上述标准,仍难以将牵连犯与吸收犯区别开来;按此逻辑,将会出现牵连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特别是连续犯与吸收犯竞合情状之困境。针对此疑问,必须进行处理方法之思考.处理方法之思考可从保留或废除牵连犯,连续犯的前提下进行。
一、不适用数罪并罚情况有哪些
1、按犯罪构成理论,缺乏构成数罪要件和构成数罪要件不完备的,如继续犯、结果加重犯、转化犯、竞合犯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2、对同种类数罪的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但是,法律明确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其中包括同种类数罪适用并罚的两种情况有:(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犯罪人还有未经判决的“漏罪”。对新发现的“漏罪”不论与原判决之罪是否属于同种类罪,均应适用数罪并罚。(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对“新罪”不论与原判决之罪是否同于同种类罪,均应适用数罪并罚。3、毋庸赘述,对不同种类数罪原则上适用数罪并罚;4、但是立法和宙判实践中也有实际的不同种类数罪按;罪从重处罚的地情况,具体情况如下:牵连犯一般情况下不适用数罪并罚。但是,牵连犯也有适用数罪并罚的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另有规定,二是牵连犯所犯数罪均为重罪,相互之间无法吸收,若按其中一罪处罚失之过轻。5、结合犯不适用数罪并罚。结合犯危害的是数个社会关系,触犯了数个罪名,是实际的数罪,并目通常是不同种类的数罪。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强制方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无权进行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个人,或者虽有权进行搜查,但滥用职权,擅自非法对他人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情节严重的;
2.多次或对多家非法搜查,影响很坏的;
3.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自杀或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现实生活中,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多数情况下是侵犯财产罪的手段,也有的是伤害住宅内成员的生命、身体以及其他人格法益犯罪的手段。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牵连犯还是吸收犯,中国刑法学界还存有争议,笔者倾向于是牵连犯。主要由于作为独立的犯罪形态,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犯罪,一般地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手段行为,而在住宅内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则是目的行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
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吸收犯和牵连犯一样么
460人看过
-
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是啥意思
372人看过
-
如何区分吸收犯与牵连犯
377人看过
-
连续犯与牵连犯有什么异同
493人看过
-
什么是吸收犯,牵连犯与吸收犯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462人看过
-
结合犯吸收犯牵连犯有什么区别?
431人看过
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 1、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2、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 更多>
-
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吸收犯和牵连犯一样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7数行为触犯的罪名性质各不相同。牵连犯的数量行为违反了不同的罪名和不同的罪质。吸收犯的数量行为违反了相同的罪名和相同的罪质。2、数字行为之间关系的含义不同。牵连犯的数量和行为是牵连关系。具体来说,牵连关系是手段、目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从实质上来说,牵连关系也是一种吸收关系。但是,这是刑的吸收关系,不是罪的吸收,吸收的罪还是独立存在的。吸收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吸收关系,是罪的吸收,吸收罪不再存在。3
-
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分,怎么规定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8牵连犯与吸收犯的区分:牵连犯中的两罪之间不存在当然的关系,而吸收犯的两罪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关系。牵连犯是指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此时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之间之间就存在着牵连关系。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犯罪行为,其中一个行为当然地为他行为所吸收,只成立吸收行为的一个犯罪。
-
什么是牵连犯,对牵连犯是怎样规定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什么是牵连犯—般认为,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即在犯罪行为可分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时,如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在犯罪行为可分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时,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通说认为,牵连犯有三个特征:(一)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二
-
吸收犯与牵连犯之间相互关系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2吸收犯与牵连犯区别如下: (1)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被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情况。 (2)牵连犯应是指犯罪人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3)吸收犯两罪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系,牵连犯两罪之间则不是必然的关系。
-
牵连犯连续犯应该如何理解?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9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