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22:51 407 人看过

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国家赔偿项目:。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补助费、康复费、赡养费、赡养费、生活费死亡原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生活费。消除精神损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和间接损失赔偿

32。国家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范围。非法拘禁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行政执法措施。非法拘禁或者其他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殴打、教唆他人实施暴力造成公民人身伤亡;

4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人身伤亡;

5。其他造成公民人身伤亡的违法行为。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财产等行政处罚的。违法采取查封、拘留、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反国家规定9。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还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行政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利之一的,被害人有权要求赔偿:(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公民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拘留公民的,羁押期限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执行原判;

(四)刑讯逼供,(五)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人身伤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的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财产权的,被害人有权要求赔偿:

(1)非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等措施的;

(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原罚款、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公民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其他犯罪证据,被拘留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予以拘留;(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

(四)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

(五)公民故意伤害造成的损害自伤、自残等行为;(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公民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拘留或者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予以拘留;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拘留;

(四)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五)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害;(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

如果财产可以恢复原状,则应将财产恢复原状。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受理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赔偿请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5)时间要求(一)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或者与行政复议申请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照受理程序办理。依法确定刑事赔偿范围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不包括拘留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现象虽说不是很常见,但也有不少人会涉及到这一方面,因为公安局的错误拘留或者是法院的错误判刑导致自身蒙受损失,都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不过当前人们对于国家赔偿的内容项目并不了解,甚至很多情况下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但是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呢?国家赔偿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
    2023-04-19
    462人看过
  • 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都有什么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
    2023-03-27
    179人看过
  • 国家赔偿标准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也就是说,致人死亡的,国家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等项目。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
    2023-03-26
    31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标准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也就是说,致人死亡的,国家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等项目。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
    2023-04-17
    194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什么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三)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一、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
    2023-02-25
    195人看过
  • 国家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2023-04-06
    226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
      国家赔偿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项目: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 国家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国家赔偿的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 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国家赔偿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项目: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 国家赔偿新项目和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我国的国家赔偿新标准和项目是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
    • 2022关于国家赔偿标准和项目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4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