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能够约定居住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0:04:56 239 人看过

一、遗嘱中能够约定居住权吗

遗嘱中能够约定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够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居住权人先行申请设立居住权的,应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就遗嘱效力予以确认,并可就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一并申请登记。

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继承人先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的,后申请设立居住权登记,应就继承转移后是否发生处分登记予以审查,若发生处分登记,其受让主体,如受让人和抵押权人因不知道存在设立居住权遗嘱情形,应视为善意第三人,此时已转让的,所有权人已非继承人,已不能够再继续针对遗嘱人遗产进行设立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只能够就所造受损害要求继承人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同居有遗嘱继承权吗?

同居没有遗嘱继承权。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被继承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同居的一方。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如果写遗赠把个人遗产给同居的另一方的,那么另一方就可以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嘱能够立未来遗产吗

遗嘱一般是不可以立未来遗产的。

对预期财产一般不可以立遗嘱,因为预期财产只是一种预测,可能够是盈利也有可能够是亏损,是不确定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只能够对自己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立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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