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条由债权人书写不一定有效,是否有效不在于谁写借据,所以一般来说是有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在非自愿,被强迫、被欺诈等的情况下的签字可以认定无效。
2、借条只要满足下列条款就有效: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①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②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2、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①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②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一、有效借条的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起诉
(一)债权人起诉对方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债权人起诉后被告缺席情况下的处理
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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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打借条写假名借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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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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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应该由债务人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31所有借据都可以由债务人写。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已经向债权人借据上注明了金额。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强制执行规定,自愿协议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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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由债权人强迫签下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8没有借款被胁迫写的就没有法律效力,打官司应当提供被胁迫的证据,否则一样败诉。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不违法,签字或者盖章就受法律保护。《》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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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借款人是债权人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关于借条书写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用途应合法不得是用于赌博等违法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5、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做到以上内容,就比较安全。借款人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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