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调查的法定规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1:50:43 297 人看过

终止调查的法定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诉讼: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行政处罚程序终止调查的情形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1、没有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体检机关以上负责人准许,终止调查:(一)无违法事实的(二)违法做法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丧命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一、公安局传唤有几种方式在行政和刑事案件中通常有以下四种形式,口头传唤、强制传唤、传唤证传唤、拘传证传唤,对象都是未被羁押的人员。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公安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公安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4、拘传,是指公安机关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
    2023-03-26
    270人看过
  • 终止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规定是哪些?
    一、终止交通事故的赔偿调解规定是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关于赔偿方面的问题来进行私底下协商,如果争议不大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调解结束的,但是一般情况之下涉及到伤残的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没有办法调解的,主要就是因为需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哪些?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
    2024-01-14
    276人看过
  •  有限公司终止规则
    公司解散的条件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应当解散;当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时,公司应当解散;如果公司需要合并或者分立,则应当解散;如果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则应当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应当解散。2.当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时,公司应当解散。3.如果公司需要合并或者分立,则应当解散。4.如果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则应当解散。4 . 公 司 解 散 的 处 理 程 序 : 提 前 公 告 、 股 东 会 表 决 、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核 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提前公告、股东会表决、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首先,在解散公司前30日,公司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时间、地点、
    2023-09-11
    198人看过
  •  法庭调查程序的规则
    在法庭调查中,通常有以下四个规定:1.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2. 若当事人提出的主张,需负责提供证据;3. 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4. 法院需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在法庭调查中,通常有以下四个规定:1.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2.若当事人提出的主张,需负责提供证据;3.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法院应调查收集;4.法院需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 庭 调 查 规 定 : 证 据 收 集 与 审 查 核 实根据我国《法庭调查规定》,证据收集与审查核实是法庭审判的重要环节。在证据的
    2023-09-08
    421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终止调查如何规定的
    对于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终止调查的相关规定为:1、经查明没有违法事实的;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或者违法嫌疑人已经死亡的3、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终止调查如何规定的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2022-07-01
    465人看过
  • 终止调查和结案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终止调查和结案的区别如下:终止调查即调查工作结束,并不等于结案;结案以结案报告为标志。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2024-04-30
    247人看过
  • 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情形
    1、调查机关确信不存在有关倾销或损害的足够证据来证明应当继续进行该案的调查是正当的,则应立即终止调查。2、调查机关确定倾销幅度属微量,则应立即终止调查。3、调查机关确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实际或潜在的数量或损害可忽略不计,则应立即终止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十三条外经贸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外经贸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调查机关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第三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后,应出口经营者请求或者调查机关认为有必要,调查机关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根据前款调查结果,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否定裁定的,价格承诺
    2023-06-12
    373人看过
  • 投资理财合同如何终止?有哪些规则?
    投资理财合同终止的原则有:1、权益平衡的原则;2、稳定金融秩序的原则;3、统筹兼顾的原则;4、重点调解原则。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投资理财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什么法定或者约定原因的,终止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2、解除合同;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
    2023-07-04
    424人看过
  • 民法法对终止合同有哪些赔偿规定
    一方无故终止未到期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法典有对重婚罪有哪些规定?1、本罪的主体,由于重婚罪具有对合偶性的特点,单个人不能构成。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具体表现为: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据,如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本罪,知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入不构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构成重婚罪。4、本罪的客观方
    2023-08-02
    4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国家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日子,即产权。登记之日即为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按照取得土地的用途可确定出让年限为N年,N年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一
    2023-08-16
    480人看过
  • 未规定监护终止的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二、什么是监护终止监护的终止,是指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自然消失,导致监护的存在成为不必要,从而解除监护关系。三、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
    2023-06-01
    244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规定可用于终止执行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情形: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履约担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金额足以抵偿借款人(发包人)在承包人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2、《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数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其正确履行合同取得担保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发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3-07-04
    314人看过
  • 非法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云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国本法第十六条第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方法律、行政法现规定劳内各可以解除劳动合国的其他情形。(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自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
    2023-06-17
    148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合同因什么而终止,有哪些规定
    合同可能会因为以下原因而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4-05-18
    37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1
      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 什么情况会终止调解,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5
      这些情况会终止调解: 1、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就不参加调解的; 3、在调解过程中,还未调解完成的,一方当事人退出调解。
    • 刑诉法终止侦查死亡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 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法律依据应是哪些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6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2、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
    • 哪些情况会终止调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这些情况会终止调解: 1、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没有理由就不参加调解的; 3、在调解过程中,还未调解完成的,一方当事人退出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