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的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4 16:13:16 343 人看过

一、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的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二、用益物权人的权利

(一)占用的权利。“占有”是对物的实际控制。用益物权作为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自当以权利人对物的实际占有为必要。利用他人之物为使用收益,必然要对物予以实际支配。没有占有就不可能实现对物的直接利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所得;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二)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是依物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者约定的方式,对物进行实际上的利用。“收益”是通过对物的利用而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用益物权的设立就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比如在他人的土地上自建房屋以供居住;在他人的土地上耕种、畜牧以供自用或出售而获得收益;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楼宇用以出售、出租以取得收益等。

三、用益物权的特征

1、目的的用益性。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是对所有物的利用。从物权的分类来看,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相对应,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就是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即为了追求物的使用价值而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与此相应,用益物权的内容也主要是行使使用、收益的权能。

2、地位的独立性。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物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独立支配的排他性权利,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某种权利的具体支配范围内,可以对抗一切人,包括所有权人,从而形成对所有权的限制。

3、客体的限制性。用益物权客体的限制性有三个方面:一是用益物权的客体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客体的存在形态或使用形态发生变化,会对用益物权人的利益产生直接影响,甚至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六条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用益物权人权利全面解析
    用益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1、占有权。占有是对物体的实际控制,利用利益物权作为以使用和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实际占有是必要的。利用他人之物作为使用,收益必须实际控制,没有占有就不可能直接利用物体;2、使用和收入的权利。使用是根据物体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约定的方式实际利用物体。收入是通过利用对象获得经济收入或其他利益。建立用益物权的目的是对物的使用和收益。用益物权是以使用他人所有的物品和收益为目的设立的,因此被称为用益物权。民法典的用益物权人权利的行使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故意破
    2023-07-04
    187人看过
  • 债务人受益:代位权行使规定
    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的必要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如何认定?有人认为,其表现是:期限到来时根本不主张权利或延迟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已经向第三人提出了请求,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不能认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这一界定,比较好地表述了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表现,但仍不够完善。笔者认为,认定债务人
    2023-07-09
    304人看过
  • 征收、征用补偿的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的权益保障
    因为在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所有权消灭或者影响所有权行使时,依法要给予所有权人补偿;同样,因他人的不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也应有权依法获得补偿。房屋被征收拆迁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023-07-09
    75人看过
  • 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筑房产的权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用益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一般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一、农村房产如何确权农村房屋确权流程如下:1、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3、国土部门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4、组织宅基地周边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共同签名盖章;5、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6、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7、拿着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向当地房管所提交申请,经过房管所的公告及审批后,领取房产证,同时缴纳办证所需要的费用。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
    2023-04-06
    489人看过
  •  担保物权人有哪些权利可以行使?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将其所拥有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将其所拥有的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担 保 物 权 与 抵 押 权 有 何 区 别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有何区别?担保物权与抵押权在本质上都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权利。担保物权人或者抵押权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但是,担保物权与抵押权在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首
    2023-09-08
    81人看过
  • 用益物权的权利生效方法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基于一定的目的对他人的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的限制物权。这是与担保物权相对的概念。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用益权是所有权部分权能的分离,并不改变物的所有权。
    2023-08-16
    388人看过
  • 肖像授权使用权益规定是怎么样的?
    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所以肖像权的授权必须是经过其本人授权才能被拿去作他用,未经公民的许可,他人不得拥有该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损坏公民的肖像。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2023-06-24
    310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行使什么权利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定代表人后,其自然人格被法人吸收,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行为责任由法人承担。但与法定代表人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法规,在行使代表权时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3)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履行职责时,应当书面委托。法定代表人不得委托他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有特殊需要,只能在联营、合资、投资企业工作,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工商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
    2023-05-02
    144人看过
  • 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有什么,如何规定
    一、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有什么,如何规定股东可以行使的权利有:《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
    2024-02-10
    99人看过
  • 法律对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抵销权是指法律对债权人行使抵销权的权利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当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抵销。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破产中债权人的抵销权是如何体现的《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到破产程序终结前的期间内行使;有破产抵销权的债权人应依破产程序申报债权;破产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后,超出抵销额以外的债务仍然存在。破产法中禁止抵销的情形1、在破产宣告后,
    2023-08-08
    398人看过
  • 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
    专利权是行政机关就某一发明创造授予给申请人的独占性权利,这种独占性体现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专利权人行使其权利时,既可以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实现,也可以以公力救济的方式实现,就前者而言,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发送侵权警告函,如果诉诸公力,可通过向行政机关请求处理侵权纠纷或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从以上方式可以看出,处于强势地位的专利权人有多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权利,那么是不是说专利权人就可以任性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了呢当然不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一项权利的同时,也会让他承担与之相适应的义务,在专利权的保护上也是如此,因此,法律对权利人如何行使专利权进行了限定,专利权人不得滥用专利权,这种限定体现在私力救济权利的行使上,也体现在公力救济的行使上。如果向法院起诉,你应当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一是权利
    2023-06-01
    120人看过
  • 动产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不动产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规定有哪些?1、不动产用益物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五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第三百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三百二十九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
    2023-05-02
    124人看过
  • 使用权房子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对于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如下:1、优先购买权;2、优先承租权;3、法定解除权;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承租人有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确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合理加以使用。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3、不滥用权利的义务。承
    2023-07-29
    290人看过
  • 2024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利有哪些规定
    一、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利有哪些规定1、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著作权利的,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二、著作权是什么权利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
    2023-11-16
    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为什么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9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用益物权的定义?房屋居住人有用益物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享有的权利和收益权分别指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以外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不过,这与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同名而不同义的。土地使用权的占有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享有使用权的他人所有的土地的实际控制权;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享有使用权的他人所有的土地,依照该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收益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对
    • 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什么法律法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8
      法律分析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用益物权人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5
      用益物权人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对物予以直接利用、实际支配、实际占有的权利; (二)使用该物以及利用该物获取经济上的收入或者其他利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