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可以享受哪些优待奖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5:05:05 60 人看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4、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优待奖励补助办法。在就业、安排宅基地、生产扶助、扶贫救济、入托、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建立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优先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基本养老问题。

5、农村男方到独生女方家结婚落户,以及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户籍随女儿迁入女婿所在村并居住的,享有与所在村居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阻挠和歧视。

6、对模范实行计划生育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在职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按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在单位年度预算内列支。企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可在当年计税所得额的千分之二以内提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生育保险买多久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保障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中国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规定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结婚手续,其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由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国家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要求为:(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2023-05-03
    119人看过
  •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1.领取条件:有《光荣证》的公民;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2.领取标准:5000元。二、婚后无子女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1.领取条件:2004年4月15日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公民;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2.领取标准:10000元。一、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政策(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
    2023-02-26
    72人看过
  • 广东卫计委关于明确单独夫妇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明确单独夫妇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卫〔2014〕40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对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下称单独夫妇)按新政策申请生育第二胎时的有关奖励优待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现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在2014年3月27日之前已依法享受上述待遇的单独夫妇,在批准其再生育一胎的同时应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但已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已经依法享有的福利
    2023-04-25
    143人看过
  •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奖励优惠?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继续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继续按规定获得扶助。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又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此前已经享受的奖励费不用退还。
    2023-05-10
    266人看过
  • 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基本保障,一直以来都属于大险种之一。而人们在办理生育保险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疑问,成为办理生育保险的阻碍。1、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2、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1)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2)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3、参保女职工分娩如何选择医院?参保女职工分娩,可在本人选定的中、晚期妊娠检查定点
    2023-05-05
    458人看过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内容有哪些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凡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农村家庭,在女方未满49周岁男方已满50周岁时,男方可先享受奖励扶助待遇;待女方年满49周岁,双方转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不再享受奖励扶助待遇。奖励扶助金标准: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条件:我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女方年满49周岁;(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2023-05-04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胎?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8
      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
    •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可取二婚生第二子
    •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子女?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
    •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符合哪些情形的夫妻可以生育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1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怀孕并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是多少?退休人员有哪些?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计划生育方面的奖励金有很多方面,除了国家规定的之外,各省市又有不同规定。目前国家方面的有:1、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标准是720元每人。这是针对农村只生了一个孩子和两个女儿的家庭进行的奖励。2、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主要针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进行的奖励。对于退休人员的计划生育奖励,各省市有所有不同,以省为例请参照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四条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