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09:22:12 364 人看过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研究就匆忙签订,特别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和说明,都直接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更合理的签订和履行。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一、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和技术的优化同等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不仅要完善合同范本,在工程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签署的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还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建筑企业还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筑工程安全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近几年来,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控制和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为便于建设系统广大职工深入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学习、掌握和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本人对有关资料进行了搜集、整理,剔除了当前失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及有关文件,只保留了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及有关文件,并进行了分类,具体如下:(一)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12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5.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2001年10月27日)(二)安全管理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2、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
    2023-04-13
    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三条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
    2023-06-06
    21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事故索赔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023-06-05
    372人看过
  •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是否需要签订?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是需要签订的,这样的话是可以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特别是经营的乳制品批批有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经营中发现问题乳制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
    2023-03-31
    354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第2条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第4条公司总经理责任制: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
    2023-04-24
    352人看过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一)施工安全事故预防原则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可分为两种,一是发生前的安全隐患的预防;二是在事故发生时减少危害扩散的预防。施工过程中应当预测、观察安全隐患及其危险性并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控制、消除等一系列措施。一般都是通过采取预防措施避免隐患,排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事故危害。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操作流程为:1.排除安全隐患;2.发现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进行切实可行的控制;3.杜绝安全隐患产生安全事故后扩散危害;4.对事故进行有效措施;5.事后重新制定新的安全管理章程;6.重新进行安全隐患教育。(二)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全面杜绝安全隐患,尽管如此,但也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因为施工过程也会出现意外,这种意外出现就考验整个施工团队的应急能力了,安全处理的准则是人员生命最重要,一般出现事故会有人员伤亡现象,必须以抢救人员为重。施工的管理者不应光制定安全管
    2023-04-24
    419人看过
  • 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意外伤害保险
    到1998年底,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连续3年出现下降的好势头。1995年全国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为0.86%,1996年下降到0.7%,1997年为0.52%。1998年建筑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讲比较平稳,截止到1998年12月底,全国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重大伤亡事故共发生32起,死亡136人,重伤49人次。与1997年同期相比,事故数减少9起,下降了21.95%;死亡人数减少58人,下降29.90%;重伤人数增加5人次,上升11.36%。从1999年初开始,由于建筑业的发展加快,一种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再度抬头。加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员工安全素质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的形势,不断出现了多起震惊全国的桥垮、楼塌、高处坠落、建筑物火灾特大事故,造成了巨大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客观上也迫使建设部和建筑行业,在安全资格、安全管理、消防工程、应急措施、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方面上了一个新台阶。当然,建
    2023-06-06
    285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建筑工程承包的规则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以建筑工程为标的的协议书,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建筑工程勘察协议书、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很复杂的协议书。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因此,在签订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准确、明确和正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别是不同工程的技术术语、语词涵义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签订协议书时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及其语词涵义。二、建筑工程承包的规则建筑工程承包规则是:1.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当订立合同。这是通行的规则,所采用的应是书面形式。2.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交易方式,建筑市场中应当积极推行,买方设定标的,招请卖方通过投标报价进行竞争,然后择优选定承包单位,这个过程中应当是透
    2023-06-20
    147人看过
  • 积极财政政策下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建议
    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投资,在我国宏观经济中担当起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任。伴随着基建投资的增加,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建筑业同时也是农民工城市化进程就业需求较高的行业,其较低的进入门坎和市场大量的农民工需求,也使生命个体付出了较大的生命代价。现就如何在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的刺激经济政策中保持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探索农民工安全生产伤害频发的主因,并寻求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相对可行的合理解决方案。一、金融危机中建筑业发展形势及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形势与现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海外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出口量大幅萎缩。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适时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要完成这些措施中的工程建设,初步计算到2010年,国家计划投资4万亿元拉动经济增长,加上各地地方政府投资总量,总额达十几万亿元。北京市今后两年将加大投资力度,初步测算市、区两
    2023-04-24
    94人看过
  • 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政府令第87号《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业经2006年12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夏德仁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实施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第三条大连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区(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2023-04-24
    7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是什么?如何保障安全生产?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素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编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第一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有:(1)政策;(2)组织;(3)计划和实施;(4)业绩测量;(5)业绩总结二、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1、做好全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进行管理。按照法律责任的要求,单位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教育,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要通过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奖罚制度,尽可能地激发调动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投入到项目安全生产中。从最初进场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到施工过程中具体环节的安全交底,直致完工时的安全撤场,让安全管理充满项目管理全过程。2、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应当面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当贯穿于施工的各个阶段,作为一种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安全教育,使所有的施工人员形成安全意识,掌握本岗位的技术技能;了解该工作可能发生的安全状况
    2023-06-03
    409人看过
  • 电力安全生产建议
    法律综合知识
    电力生产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安全生产在电力企业中的积极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企业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1、市场经济下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电力企业是公用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电力供应的依赖性越来越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安全可靠供电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正常生活秩序。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对促进电力企业良性循环,努力构筑和谐用电环境更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意义。1.1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已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构建和谐社会等息息相关,涉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日益凸显。1.2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它是电力企业生存和发展
    2022-11-10
    282人看过
  • 关于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制定的13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配套安全生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我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出台后,对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在《导则》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导则》中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了13项与《导则》相配套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现将该13项制度(可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2023-06-09
    171人看过
  • 农民工建筑工程安全保障
    建筑企业农民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企业应按规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并提供经工程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确认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建筑工程需要临时增加或调用的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备案。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穗人社发〔2010〕82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以及原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4〕8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在本市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本市的各类企业、个
    2023-07-02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安全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具体而言,建筑工程安全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安全检查和整改等方面。... 更多>

    #建筑工程安全
    相关咨询
    • 搅拌站和建筑单位安全协议书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协议,可以来电咨询。
    • 建筑工程怎么写施工协议书?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3
      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 建筑施工合同(中标) 安全协议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具体履行以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特签订本协议,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发生交叉作业时,并符合卫生。三.坚持“安全第一.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经乙方检验合格后.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
    • 建筑工程合同增量协议建筑工程合同增量协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7
      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建筑工程合同增量协议,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 建筑合同上建筑工程补充协议书应如何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一般当建筑合同中关于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