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03:18:18 348 人看过

一、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吗?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有通知义务。

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二、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三、债务人对债权人有什么义务吗

债务人的义务如下:

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的权利包括:

1、不安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同时履行抗辩权

4、诉讼时效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利是在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时行使,而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在过了诉讼时效后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n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n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n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n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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