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和中止既遂的司法实践与裁判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1 07:10:08 179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这四种情况的区分和刑事责任。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发生的时间、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行为结果和刑事责任上。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而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对于未遂犯和中止犯,其刑事责任也有所不同。

通常,对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这四种情况,它们的区分主要体现在发生的时间上。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

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其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核心内容】犯罪预备的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处罚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犯罪未遂则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对于犯罪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对于犯罪中止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犯罪预备的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处罚存在一定的区别。犯罪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犯罪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犯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罪行的认定和刑罚的轻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因此,在处理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案件时,司法机关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的具体规定,依法公正、准确地认定罪责,并适当减轻刑罚。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是犯罪的不同阶段。区分主要体现在发生的时间、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行为结果和刑事责任等方面。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罪行的认定和刑罚的轻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因此,在处理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案件时,司法机关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的具体规定,依法公正、准确地认定罪责,并适当减轻刑罚。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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