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08:21:14 260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商投资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一、外商投资企业类型

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

1、合资经营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合作经营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合伙

其主要的,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二、出资方式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0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手续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发展历程是可以改变的。在没有完全市场调节的经济模式下,企业的资金来源是不可能多元化的。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优秀的本土企业或多或少会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外商投资额应占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改制后保留的中国投资者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国投资者为自然人的,其对原内资企业的出资额应当在一年以上。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外国投资者入境管理规定》。项目受国家限制的,由省级审批机关批准。(2)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书》和企业档案移交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经批准的企业,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发相应的
    2023-05-07
    39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有何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保护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企业第2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并或者分立,适用本规定,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境内企业合并,依照有关法律办理,条例和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合并,是指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由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协议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形式第四条接受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受人继续存在,接受人解散的,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本规定所称分立,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决议,将公司分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可以分为现有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存续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该公司继
    2023-05-07
    353人看过
  •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规定外商企业如何注销?
    一、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规定外商企业如何注销?外商企业注销首先需要获得公司的同意然后到原来注册登记的工商机关提出注销的请求,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的报样(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7、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8、《指定(委托)书》;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二、外资提前终止合同、解散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商务局):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或投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4、承诺书(需法定代
    2023-06-02
    319人看过
  • 国有独资企业法由谁制定,关于国有独资企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企业法属于法律,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设立,但是目前我国并未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只存在其他法律中。二、有独资企业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
    2023-03-02
    209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法律如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法律如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注册资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商投资企业有其他形式的责任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所需的资本总额,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总额企业,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总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但因变更确需减少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的,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增加或者转让注册资本,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抵押、转让财产或者权益,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
    2023-05-02
    199人看过
  • 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内容有哪些
    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内容有哪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的决定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制度,规范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1999〕外经贸法发第395号)作如下修改:一、第九条修改为:“在投资者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前,公司之间不得合并,公司不得分立。投资者已经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缴付出资、提供合作条件的,公司可以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二、在第十七条后新增:“第十八条公司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后为外商投资企业,其投资总额为原公司的投资总额与中国内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所记载的企业资产总额之和,注册资本为原公司的注
    2022-11-20
    491人看过
  • 外商投资法的问题有哪些最新规定
    外商投资法的问题有哪些最新规定1、首次规定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与自贸区制度相接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4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规定了禁止使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22条: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的条
    2023-02-13
    28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主要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
    2023-06-06
    229人看过
  • 企业投资境内独资企业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死亡后,该企业并不必然解散。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投资人死亡后,其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该企业才应该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以上情形的应当解散。投资人有什么风险1、投资人的风险有,投资的资产未能带来收益的风险;与其他投资人或者投资对象产生纠纷的风险;投资的资产未能收回,甚至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以及投资行为无效的风险等。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
    2023-07-12
    6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一般适用中国的哪些法律
    外商投资性公司不适用中国涉外法律的法定情形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2、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3、其他情形。一、涉外婚姻怎样继承涉外婚姻继承方式,具体如下:1、如果遗产在中国,只要被继承人也在中国,遗产继承应适用中国法律;2、如果遗产在中国,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动产适用外国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涉外诉讼的原则有哪些?涉外诉讼的原则有:1、任何属于中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经中国法院依法审查和承认,才能在中国领域产生法律效力;2、适用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人民
    2023-06-22
    439人看过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审批原则、审批程序
    鼓励外国投资者来华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为之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以期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可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也可采取公司制组织一、审批原则:(一)必备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l.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2.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l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必备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的: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3.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本款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本款所称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5
    2023-06-06
    27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分类及区别有哪些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区别: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1.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又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的特点是:(1)合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占有股份,但只有了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因此,不同国外的股份公司出现控股问题,谁在公司占有的股份多,谁就控制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2)国外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占股份49%以下,本国投资必须占51%以上。而我国的规定不同于外国。对外商合资企业的股份,只规定下限不少于25%,没有明文规定上限。(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有一定比例要求。总投资额
    2023-06-06
    6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备案都需要哪些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以下批准手续:1、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3、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手续1、备案作业通过网上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2、按要求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需上传以下附件:(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2)外商投资企业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3)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
    2023-07-27
    159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拥有驰名商标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当事人未予申报,但其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商务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终止交易或采取转让相关股权、资产或其他有效措施,以消除并购行为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
    2023-04-23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4号)、《〈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1996]外经贸法发第124号)、《〈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9]第3号)、《〈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第1号)、《关于修改〈关于
    •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方案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7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方案有: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减资申请,并提交申请减资的相关材料; 2、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审核; 3、批准通过减资申请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都有什么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四)、(五)、(六)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四)、(五)项,或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可以参考一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三)、(六)项的规定终止的,须向审批机关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下同)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是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7年发布的办法。 1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6月1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7月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2号发布)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 外资企业再投资规定有哪些的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0
      关于外资企业再投资规定,计划管理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定了在计划期内的投资规模、投资项目、投资结构、投资布局、投资来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