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和命令再审的主体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24:23 361 人看过

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方式是提起审判或者裁定再审。提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指示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发现有错误的,责令下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一)传唤、裁定再审的申请。高等法院是决定提起审判还是命令重审?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经审查或者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或者案件困难、复杂、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或者其他不适合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也可以提审。“但是,这些规定并不具体。根据《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的审判规定,提起审判或者指示再审的形式,应当根据再审案件判决、裁定的不同错误形式来确定e、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提起审判,也可以责令原第二审法院再审。原审判员是第一审法官的,应当责令再审,不得受审。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案件,原是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原为第二审案件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刘涌涉黑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刘涌判决不当为由采取提审方式,(二)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决定提审、责令再审的主体,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承办单位应当先对档案进行审查,然后提出意见,提交合议庭研究。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就提起审判、变更判决或者指示再审提出具体意见,报院长批准。院长认为必要时,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有经过合议庭审查,并经司法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后,才能提起诉讼。原因是,高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审查,是行使司法监督权,由合议庭进行,必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才能进行审判或者责令再审。人民法院是决定提起审判、裁定再审的主体。在具体操作中,总统应首先提出并提交司法委员会决定。最后,代表本院意见的,决定以本院名义提请审判,并裁定再审。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院长不是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理案件的决定。因此,总统将案件提交审判并下令重审的决定不符合立法规定。法律还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即将下级人民法院的提审权或指示权委托给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作为一个整体,院长没有被赋予个人的

2。这是由人民法院实行集体领导的性质决定的。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否需要变更,是否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直接纠正,或者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由集体领导的审判委员会代表人民法院的整体利益讨论决定,最终以人民法院的名义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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