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押证羁押期限怎么填写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4 00:21:15 372 人看过

一、换押证羁押期限怎么填写的

换押证羁押期限填写方式如下:

1.首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被羁押人员的羁押起止时间;

2.然后,在法律文书中准确填写被羁押人员的羁押起止时间;

3.最后,根据被羁押人员的羁押起止时间,确定被羁押人员的羁押期限。

二、先行羁押如何折抵刑期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的方式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羁押期间家属可以探望吗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探望。但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同意。同时对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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