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事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41:48 361 人看过

一、离婚民事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民事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如下: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被注销城镇户口。

二、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

主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这几块证据,比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法院并缴费

起诉状主要包括原被告双方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几部分。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达传票,会安排审判人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会进行判决,送达判决书等。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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