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能否降低女职工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22:53 167 人看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三期”内是否可以降低女职工的基本工资或终止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基本工资,分娩、哺乳或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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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时间

[女职工孕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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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

[哺乳期对女工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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