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需的资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17:40:47 397 人看过

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需的资料有哪些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需的资料有:

1.需要递交鉴定申请书;

2.需要提交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事故鉴定中最重要的材料,是鉴定的最主要依据;

3.需要提交书面的陈述或答辩材料。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二、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三、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人身收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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