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内容是一个合同不能缺少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三、合同内容有误是无效合同吗
可能无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内容中出现错误,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签字盖章确认。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建议尽快诉讼解决,这样可以规避将来给自己一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n (二)标的;\n(三)数量;\n(四)质量;\n(五)价款或者报酬;\n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n (七)违约责任;\n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n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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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哪些内容是不合法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81、试用期内,你也是正式员工,因为法律规定不能单独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限。 2、内容上当然有不合法的地方了:第一条第3项中的合同,包括你自己的劳动合同,职员工资,包括你自己的工资,如果连自己的合同、工资都要保密,那么你如果与公司产生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一旦公布你就是违约的。这样的规定都是违反劳动法的。 3、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论文、著作书籍,要看是不是属于职务技术、职务作品啦!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