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08:13:11 210 人看过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在离婚中提起损害赔偿:婚姻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一、发生婚外生子可以赔偿吗

发生婚外生子符合赔偿条件的是可以赔偿的,离婚诉讼中需要经济赔的条件有: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家庭暴力可以获得精神赔偿吗

因为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被家暴方可以对家暴方提出精神赔偿;根据《民法典》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丈夫是同性恋妻子起诉离婚能获得赔偿吗

丈夫是同性恋妻子起诉离婚一般不能获得赔偿,能获得补偿的是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侵犯财产权利后要用相当的实物或者金钱赔偿,如果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加害人也应该赔偿;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非法侵害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虽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违约损害赔偿中,通常依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虽然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侵权责任来说,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了间接损失。这与违约赔偿有明显的区别。一、名誉损害赔偿的数目标准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有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一)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
    2023-03-13
    73人看过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从损害利益角度来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1、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5]2、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
    2023-03-10
    104人看过
  • 如何确定离婚损害赔偿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一、家庭暴力是不是属于过错方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属于过错方。离婚过错方包括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民法典哪些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6-20
    417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赔偿范围如何界定(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二、财产损害的赔偿如何计算根据
    2023-05-06
    176人看过
  • 扣押船舶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赔偿范围
    错误扣船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按照实际赔偿的原则,应由请求人赔偿被请求人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与扣押船舶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扣押船舶错误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船舶被扣押在停泊期间产生的各项维持费用与支出、船舶被扣押造成的船期损失和被请求人为使船舶解除扣押而提供担保支出的费用。该条法律规定是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认定赔偿责任和确立赔偿金额的法律依据。具体理解适用如下:1.船舶被扣期间的额外费用支出损失。在此认为,船舶被扣押期间的费用,如挂靠管理费及航务管理费、折旧费、船员工资、燃油费用、保险费、航道养护费等,均是船舶营运中所必然发生的费用,即使船舶不被扣押,上述费用仍会发生,因此,该项维持费用与支出,不应包括本应支出的各项费用。即使请求人错误扣押船舶,被请求人的损失也只有预期可得的净盈利损失。至于其他的费用,属于正常经营情况下产生预期可得净
    2023-06-06
    271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范围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范围有哪些?范围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来确定。从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定来看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做了严格的限定。第一,该法明确了所保护的权利范围,未被列入其中的权利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即除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等遭受侵害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除此之外的权利受损带来的精神利益的减损是无权要求国家赔偿的。第二,《国家赔偿法》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自然人才享有,法人和其他主体是没有该权利的。同时再加上上面提到的“造成严重后果”这个条件,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就更为缩小了。根据宪法的规定,人身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損害是应该得到合理救济的。参照民法的规定,包括生
    2023-06-03
    204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多长时间合同解除后诉讼期是多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合同解除后,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2、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
    2023-03-06
    106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有哪些范围
    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如下项目的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一、赔偿中营养费的问题标准是什么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跟打伤的人要误工费可以吗因伤导致误工减少收入的,可以跟打伤的人要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
    2023-04-04
    454人看过
  • 损害赔偿如何界定损失赔偿的范围
    一、损害赔偿如何界定损失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如下界定损失赔偿的范围: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
    2023-07-10
    291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范围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一、财产损害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是:第一,财产损害是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益所造成的客观后果;第二,财产损害是指财产权益价值量的改变;第三,财产损害的表现形式是价值量的贬损、减少和灭失。《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2024-05-09
    87人看过
  • 构筑物致人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构筑物致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进行赔偿。具体如下:1、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
    2023-02-04
    50人看过
  • 物权损害赔偿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侵害物权造成损害,权利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作为物权的保护方法,但是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而非物权请求权,而物权请求权优先于债权请求权适用。因此,对于侵害物权的侵权行为,应该首先适用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原物这三类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具有兜底性质,如果适用上述物权请求权能够使得被侵权人之权利得到圆满救济,或者侵害物权尚未造成权利人损害的,那么债权请求权可不适用。一、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
    2023-02-20
    40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需要受到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
    损害赔偿的范围是: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害赔偿遵循填平原则,应当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为目的。权利人损害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一、合同违约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合同违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的违约给其造成了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损失,就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租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的数额。首先违约金的数额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助约定的,法律对此不加以干涉,但当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大于或者小于百分之30%,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违约
    2023-06-28
    108人看过
  • 侵害肖像权的经济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侵犯肖像权赔偿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肖像权的概念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三、怎样认定侵犯肖像权1.未经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表明侵权人对他人肖像人格利益的不
    2023-06-01
    41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后损害赔偿案件的起诉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3
      后损害纠纷怎么起诉。根据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 哪些是婚内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5
      婚内损害赔偿离婚诉状的内容有: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 离婚赔偿损害赔偿请求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6
      1、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定义是指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因此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损害赔偿的范围,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赔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范围可分为财产损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精神损害的赔偿。二、家庭暴力损害赔偿赔哪些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财产损害赔偿可分为直接损害赔偿和间接损害赔偿。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确定民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解释》的规定和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哪些行为导致要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一)重婚的;r(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r(三)实施家庭暴力的;r(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