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26:19 104 人看过

举证期限,是指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中规定的,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限制。举证期限届满,是指超过法院指定的,向提交证据的最后时间。

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的新规定:

一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

《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二细化逾期举证后果

《解释》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新民诉法的规定放弃了刚性的“证据失权”规则,以要求当事人及时提出证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辅之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判断,来审视当事人逾期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审判。但未细化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下法官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理方法和态度,也没有明确具体训诫的程度和罚款的数额,这有可能会引发关于司法尺度统一和公平性的新疑问。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采取综合考虑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否具有客观原因、是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证据、证据是否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采纳逾期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6: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举证期限届满是否还可申请鉴定
    一、举证期限届满是否还可申请鉴定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如果不注意过了举证期限,先向法院说明情况,以期得到法院的延期举证批准。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不提异议,法院不会主动因举证过期而拒绝质证。但是,如果关键性的证据得不到质证,自己又是原告,只能采用撤诉的劣招来补救了。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二、举证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如果由法院指定期限的话,应从当事人接到诉讼通知书当天起算,不少于30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
    2023-06-06
    350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后能否补充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按照“先取证,后裁决”规则,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只能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证明。如果被告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以后还需要补充调查收集证据,恰恰说明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规则。被告举证应当在法定的举证时限届满以前完成,而不能在举证时限届满以后再补充证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解释》第28条的规定中,该条款第(一)项的规定并不属于补充证据,因为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只是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而已;至于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可以补充证据的特殊情形。当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这时应当给予被告行政机关收集作为反证的证据的权利。当然,被告在此情况下补充证据,仍然需要取得人民法院的同意。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时效是多久?《最高人民
    2023-04-01
    424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有效吗
    1、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2、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规定的限制。律师补充:1、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2、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
    2023-05-06
    481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前如何处理反诉
    举证期限届满前如何处理反诉。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何提起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权利平等。原告有权提起诉讼,被告有权反驳原告的主张并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中,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正当利益而提起的诉讼。例如,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退还租金980元。这起诉讼是主要诉讼。甲方为主诉,乙方为被告。诉讼开始后,乙方要求甲方退还其用于修缮房屋的1000元。这是反诉。该法规定了反诉制度,有利于司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案的审理和和解。反诉的目的是抵消、排除和吞并原告的权利,或使原告的主张失去实际意义。被告的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申诉的原告。反诉应在本案起诉后和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只能向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提起。反诉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事由相互牵连。例如,原告要求被告根据销售合同交付货物,被告反诉取消销售合同。本次诉讼和反索赔的标的是
    2023-05-07
    425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交邮的证据,算不算过期
    证据在期限届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如果是届满当天邮出是有效的。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的新规定一庭前准备阶段举证期限缩短《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同时《解释》规定在缩短庭
    2023-06-13
    209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怎么处理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怎样提起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房租980元,这个诉就是本诉,甲是本诉的告,乙是被告。在诉讼开始后,乙提出要求甲归还因为修房自己所花费的1000元。这就是反诉。法律规定反诉制度,有利于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和促进本诉的审理和解决。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排斥、并吞本诉原告的权利,或者使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失去实际意义。被告提起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2.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之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起。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4.反诉与本诉
    2023-06-13
    156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
    一、举证期限届满是否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也就是说,一般是应当在举证期限界满前提出,但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是可以例外的。二、举证期限多久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可征求被告的意
    2023-06-06
    498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原告申请撤诉是否准许
    举证期限是《证据规定》设置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新制度。举证期限的设置改变了证据提出的时间模式,由原来漫无限制的“随时提出”改为须在一定时段内提出的“适时提出”。当事人若逾期提出,除非该证据属新证据,否则将承担证据失权的后果。而证据失权恰好能较有效地遏制当事人在诉讼中恶意搞突然袭击、拖延诉讼的手段这一弊端,有利于各个诉讼主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确定的期间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完成自己的诉讼义务,确保案件的及时审结;它加强了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的举证责任,虽仍允许当事人提出新证据,但对新证据及其提出时间都有了明确和严格的限制,从而使诚信和效率原则在民事诉讼举证环节得以贯彻,使举证责任有了落脚点,诉讼程序安定问题也基本得以解决。尽管如此,举证期限在实践操作层面上仍还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如何对待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撤诉后以同一事实理由再次起诉的问题?实践中经常遇到原告为避免证据失权,在举证期
    2023-06-13
    388人看过
  • 一审时举证期限届满后就不能提出证据了吗
    原则上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再提出证据的,法院在审理时不予质证,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的是新的证据的除外。一审中新的证据是指,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
    2023-04-29
    436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多久才期限届满?
    一、取保候审是多久才期限届满?1、取保候审12个月才期限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取保候审的流程:(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二、谁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1、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
    2023-06-17
    360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一般包括投保单和保险单,二者构成要约和承诺,附加包含一般约定的保险条款共同构成。有时候保险单会用其简化方式“保险凭证”替换。在特殊情形下,比如无标准化条款时,保险合同可以是当事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无法当时出具保险单时,保险合同可以是暂保单。一般,标准化的保险条款中会规定,保险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批注、附贴批单、其他相关的投保文件、双方的声明、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二、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保险合同终止。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终止说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
    2023-06-01
    238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取回的证据是否合法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举证责任的期间。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说明限期提交证据材料的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站不住脚的,人民法院不得在审理中组织质证,也不得在采纳证据的情况下予以训斥或者处以罚款。举证时限的规定,是为了确定在法庭上的争议点,规定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克服“随时提出证据主义”的弊端民事诉讼中关于证明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答复,阐明对原告主张的意见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答辩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证明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况,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规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
    2023-05-07
    412人看过
  • 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变更仲裁请求吗
    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一、劳动争议诉讼需多长时间劳动争议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二、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多久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在四十五日内。一般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的,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事实清楚的一部分,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
    2023-03-30
    459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判决书何时作出?
    取保候审又被收监,下判决书不超过1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后多久可以拿到判决书了取保候审和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没有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
    2023-07-16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
    • 审限届满日期是指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
      审限;是指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立案或刑事诉讼收到人民检察院案件的次日起至宣告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审限届满日期就是案件审理终结的最后时间。
    • 原告与被告的举证时限是否同时届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1.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可同时到期,也可不同时到期。意思自治为上。2.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则:期间应相同,以示公平。但因起算日往往不同,因此通常双方的举证期限不是同时届满的。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3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大概是下面这样的吧。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
    • 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笔迹鉴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当然,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会怎么处理的,候审期限届满应当怎么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6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八十四条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