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混同的认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2 03:20:01 69 人看过

关于财产混同的认定标准,主要强调债务人为规避直接偿付所负资产数额,通过将自有财产与他人财产彼此互融,使得其作为所有者的身份不明朗,导致需要偿付债务的财产形式进一步缩水。

针对财产混同问题的解决途径通常采取必要的析产环节,对债务人和第三方的财产所有权进行明确区分和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界定财产混同
    一、如何界定财产混同(一)收集债务公司的交易的发票、单证。由于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务混同的结论(二)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产资料。(三)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二、什么是财产混同财产混同是对分离原则的背离,极易导致公司财产的隐匿、非法转移和被股东私吞、挪作他用。财产混同一方面表现为公司与股东财产的同一或不分,如公司与股东使用同一办公设施、公司财产无记录或记录不实,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或一体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表现在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一体化上,即公司与股东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
    2023-06-16
    479人看过
  • 商业混同行为的认定
    (1)混同行为的主体商业混同行为涉及的主体有三方:混同行为人,被混同人,消费者。混同行为人是指实施商业混同行为的人;被混同人是指合法权益被混同行为所侵害的经营者;消费者是指混同行为人所仿冒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已经购买或者可能购买),并不完全等同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定义的消费者。鉴于混同行为人是商业混同行为中最关键、最核心的主题,本文仅对混同行为人进行研究。混同行为人应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人,即经营者。(2)商业混同行为的主观方面商业混同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行为人故意实施商业混同行为,其目的在于以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冒充竞争对手的知名产品或服务,或者使消费者产生某种错误认识或误购。(3)商业混同行为的客体混同行为是以商业标识作为侵犯客体或对象的,即所谓混同就是经营者对特定的商业标识的混同,从而导致市场混淆或者其他损害。商业标识包括商标,商号和域名
    2023-06-07
    488人看过
  • 财产混同连带责任是如何的
    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最根本特征,但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即指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使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导致外界无法分清是与公司本身还是与股东或其他公司发生交易。实践中,公司人格混同表现形式主要为公司财产、经营业务、组织机构及人员等方面的混同。此时,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公司股东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时,应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股东或其他公司将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就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也称为“刺破公司面纱”。风险提示中小企业对于公司人格混同的风险重视不足,容易受股东个人的高度控制,在经营过程中形成公司与股东、关联公司之间、母子公司之间人格的不独立。(1)因财产混同,导致对公司债务承担
    2023-02-10
    257人看过
  • 离婚家庭财产混同是如何的
    一.离婚家庭财产混同是如何的离婚家庭财产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是需得到共有人的认可,否则需提供证据证明。二.相关知识拓展—离婚后家庭财产如何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工资,奖金。工资和奖金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其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报酬收入,诸如红包、礼金、津贴等获得的货币,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共同生活中总会为了生活经营一些项目,或者进行某些生产活动,但是归根结底
    2023-06-22
    351人看过
  • 混淆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混淆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商标法》管理,是否会造成混淆(包括可能的混淆)是认定商标侵权的主要依据。只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就可以认定使用行为构成侵权,而没有或不存在混淆可能性的,就没有构成商标侵权。混淆的实质是,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及相关信息发生错误认识。《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
    2023-06-17
    51人看过
  • 债的混同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的混同是怎么规定的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债的消灭的定义是什么债的消灭,又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债的消灭有以下含义:1.债的消灭是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的消灭与债的效力的停止或减弱不同。债的效力的停止或阻止,是因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百拒绝
    2024-01-22
    226人看过
  • 交通法人货混装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驾驶员如何实行人和货物的安全混装,相关规范严格明确如下:若驾驶员出于疏忽违规实施人货混装操作,其不仅将面临总额超过500元且不超过2000元的罚款,而且还将在驾照上扣除累计达6分的严厉处置,而随行的车辆也将会被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押,直到所有违法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如若涉及运输公司的运营车辆,在面对上述惩罚措施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改正者,其主要负责人甚至可能会受到更为严重的经济处罚,罚款金额提升到2000元以上,但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具体来说,所谓“人货混装”,实际上就是指货车的货箱内部存在人员乘坐的情况,或者客车的车厢内部存在超出规定重量与体积限额的货物运载情况。然而,若仅仅是在后备箱进行货物装载,未有任何逾越重量与体积限制的行为发生,那么这种情况理应不属于人货混装之范畴。当然,如果驾驶员试图在后备箱安置人员,或是把货物大量堆叠在驾驶舱内,那便是明目张胆地违背道路交通法规了
    2024-08-19
    333人看过
  • 公司财产混同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一、公司财产混同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1.财产混同如果导致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职务侵占。在一人公司中,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容易发生混同。行为人将部分公司财产用于个专人,主观上难以属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并未侵犯到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针对公司外部债权人的权益,则可以通过适用《公司法》中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来予以救济,故对此类案件通常无需以犯罪论处。作为例外,当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时,行为人将公司财产转为个人财产的,则体现了非法占有意图,可以职务侵占罪来认定。2.职务侵占罪公诉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不过,具体而言,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这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2024-02-08
    363人看过
  • 怎么判定彩礼和共同财产混同
    一、怎么判定彩礼和共同财产混同1、界定某项财产归属婚前还是婚后的关键因素主要取决于财产权利的获得时点是否处于婚姻缔结前。若财产权利确实于婚前取得,然而在婚后才真正予以占有,这种情况依然可视为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假设夫妻中,其中一方在婚前已承受了继承财产,即使该遗产直到婚后才进行分配,从法律意义上讲,尽管此项财产在婚后实际得到,但其实质性的所有权早在婚前便已确立,因此,这应当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2、对于夫妇中的任何一方来说,其在婚前拥有的财产,不论婚姻关系持续与否,都不会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当事人双方有特殊约定另行规定者例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2024-07-11
    498人看过
  • 什么叫人格混同的认定
    一、什么叫人格混同的认定所谓人格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的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以致于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或两家公司无法实质区分的情形。主要表现为母子公司之间、兄弟公司之间及相互投资而引起的人格混同,表现在公司之间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机构、业务的不分,财务混同,表现为收支记录、账簿、财务会计等难以区分。这种混同状态给债权人带来主体辨认上的困难,最终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在公司法理论上,公司人格混同可根据混同对象区分为公司与股东的混同、公司与非股东公司的混同两大类。具体而言,公司之间不存在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如要构成公司人格混同,只能是公司与非股东公司之间的混同。也即,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人格混同。这表现为相互之间不具有控股关系且均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公司,因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关联关系,(比如同一投资人设立的不同公司)导致出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混同。二、人
    2023-06-05
    335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认定,如何认定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对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一般是: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8-05
    400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财产混同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公司财产混同(一)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务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务资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资料,证明公司财务混同:1、收集债务公司的交易的发票、单证。由于公司与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同,或者习惯性地与订立合同主体存在矛盾等,那么我们就可以对这些存在矛盾的票据、单证等资料比较分析得出公司财务混同的结论2、通过法院对工商税务等其他国家机关掌握的财产资料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关财产资料。3、通过网络等其他各种渠道收集可能与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关的网络文献、司法机关查处记录等可能对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关的证据资料。《企业所得税法
    2021-12-08
    260人看过
  • 债务混同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债务混同在法律中的规定为:债权债务消灭,因为一般债权债务混同包括的情形为,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一人等。一、哪些情况下合同会终止合同会终止的情形: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二、合同终止由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
    2023-06-19
    296人看过
  • 财产混同能否破产
    一、财产混同能否破产(一)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二、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
    2023-06-06
    4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财产混同应怎样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2
      公司财产混合主要体现在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以及财务混合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的营业场所是固定的,因此相对容易识别公司的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合。然而,通常很难证明公司的财务混合,因为第三方通常很难获得公司的财务信息。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数据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以证明公司的财务混合:1。收集债务公司的交易发票和文件。由于公司和股东财务公章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混合,或习惯性地与合同主体发生冲突
    • 同居期间怎么认定财产混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
    • 财产混同的认定依据法律规范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09
      在判断企业人格与其股东人格是否出现混同时,我们首先需要关注企业是否具备独立的意志和独立的资产。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全面考虑以下各个因素: 1. 当股东未经合理补偿地使用了企业的资金或财产,且未对此进行详尽的财务记录时,这可能表明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人格存在混同。 2. 当股东利用企业的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的债务,或者将企业的资金无偿地提供给关联企业使用,且同样未对此进行详尽的财务记录时,这也可能表
    • 关联企业财产混同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9
      公司人格独立是其作为法人独立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公司在人格上丧失独立性,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逃避债务的掩体和工具,则应当否认其独立的法人格,责令股东为其债务或者关联公司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关联公司相互之间的人格混同,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之间表征人格的因素或特征高度混同的一种公司存在状态,亦可从人员混同、业务混同、财务混同等角度入手论证。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 同居期间财产混同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