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永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5:32:10
96 人看过
不是永久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不能变卖过户,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双方都是本村户籍前提,在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前提,可以办理过户,宅基地,不允许办理继承。宅基地使用人户籍迁走,或者死亡,村委会,将收走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第十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宅基地转让协议:永久性
272人看过
-
宅基地的永久性质如何?
95人看过
-
宅基地永久性转让合同书有效吗?
49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交易合同:永久性
446人看过
-
宅基地永久转让协议怎么写?
415人看过
-
新规定农村宅基地证能永久使用吗
14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
词条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最新文章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宅基地永久占地赔偿标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看当地具体政策文件。永久占地一般是永远收回使用权。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
-
现在这个宅基地是永久产权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很多人都关心宅基地是永久产权吗,宅基地是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使用权是家庭的,而不是个人的,申请宅基地时是以家庭的身份申请的,那么只要家庭存在使用权就是永久性的。
-
宅基地永久产权证怎么写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0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将收回的。如果盖了房子的宅基地就是永久的了。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
-
新规定农村宅基地证能永久使用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5一、法律上农民宅基地是农民的使用权,但仍无期限。房地合一,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免费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属性和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获得方式有原始的获得和继承,消灭形式有绝对的消灭和相对的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承担义务。
-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永久使用?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9一、在法律上讲,农民的宅基地虽然是农民的使用权,但仍然是无期限的。房地合一,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