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保障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的报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22:52 199 人看过

市政府:

近几年来,我市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对医疗、病假工资和有关福利制度积极稳妥地进行了一些改革,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企业违反上级规定,自行改变了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为解决这一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实行承包、租赁的企业,应将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列入承包、租赁合同,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二、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原则,在保障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对对劳动保险、福利制度进行切合实际的改革。但改革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少数单位既不保证医疗,又放弃管理,把医疗费分给职工个人,职工医疗费超支后完全自理的做法,应立即纠正。对因公负伤和曾获市政府以上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及获得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称号并保持荣誉的职工,医疗费应实报实销。女职工妇科病普查、治疗和生育所需费用,应予全部报销。

三、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现行职工病假工资政策,病假时间要实行累计计算的办法,即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公负伤休假天数,从休假时记,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按工龄长短分别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0~95%的病假工资;超过一百八十天的,改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80%的疾病救济费。

四、企业非因公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发给,城镇户口的每人每月三十元,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二十一元。擅自扣减不发的,要如数补发。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规定执行。亏损企业的低工资的职工,病假工资低于三十六元的按三十六元发给。

六、外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对国营企业职工规定的标准。

七、要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应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就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行政领导进行质询,并建议其改进,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随意降低甚至取消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的,可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主要责任者以纪律处分。

八、凡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险法规和政策,随意降低、停发各项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或不按期缴纳养老保险金和退休统筹基金的企业,由劳动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对违反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险福利法规和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企业经营者,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并取消其评选优秀厂长(经理)、企业家、劳动模范的资格;对情节严重的,除对企业经营者给予经济处罚外,对主要责任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企业行政部门与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以自调解无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部门、各单位执行。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险相关文章
  • 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利于保障女性就业?
    [导读]:针对不少单位在招聘时选男不选女的现象,有关专家提出我国公共财政应加大对生育保险的支付比例,增加女职工免费定期妇科普查,增加男职工护理假,逐步提高社会承担职工生育成本的比例。提高财政支付比例程某表示,目前社会上的单位在招聘应届生时,很多都存在同等条件下择男不择女的现象,原因显而易见。女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结婚、生育以及抚养孩子所需要付出的精力,或多或少会影响工作,没有单位愿意做蚀本的买卖。程某委员建议,应该首先提高公共财政对生育保险的支付比例,否则只由单位承担,单位永远会向女性说不。要多补偿奶妈目前,江苏省生育保障覆盖的群体还不全面,育龄女性身份的不同,对应的生育保障也不同。程某指出,生育保险各级差别比较大,尤其是只对生育本身进行补偿。而其实,生育成本远不是只有生产过程的付出,职业女性在生育和事业发展中无法摆脱顾此失彼的困境,承担了过多的压力,已经造成城市女性普遍不愿意生孩子。因此程某
    2023-06-07
    426人看过
  •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
    1993年9月21日劳部发〔1993〕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总工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和职工初步享有了用人自主权和择业自主权。同时,外商来华投资办企业的也越来越多,这对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用人自主权的扩大,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一些企业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任意辞退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克扣职工工资;忽视职工安全健康,劳动条件恶劣;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不经培训就上岗;没有保险福利待遇等,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劳动管理的>策法规,纠正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招用职工,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策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用人制度,与被录用职工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2023-04-22
    321人看过
  • 村委会员工的福利待遇是否有保障?
    村干部的工资不叫工资,而是叫“补贴”,因为村干部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我入职村干部的时候,补贴是2700元一个月。其他的支委、委员、计生专干也都是2700元一个月,包括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也都是如此。候任村干部更惨,只有1700元一个月,由上级和村委会共同分担。最惨的是村干部没有“五险一金”,连最基本的社保和意外保险都没有。村干部是从来没有享受过“五险一金”的,如果想购买社保只能自己出钱购买,意外保险也是一样需要自己出钱购买。临时工有没有五险一金临时工也是有五险一金的。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需在三十日内依法为其申请社保登记,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为其缴费,并且依法为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
    2023-07-03
    57人看过
  • 劳动保障:职工工伤待遇的权益与维护
    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争议的处理】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解释】本条是关于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争议的处理规定。1.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在性质上属于劳动争议。所谓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争议所指的对象是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规定而提出异议。职工
    2023-07-10
    474人看过
  •  离职福利是否属于职工工资待遇?
    在员工离职时,公司需要支付福利,这符合职工薪酬准则中关于辞退福利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两方面内容:1、在员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如果公司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论员工是否愿意,都应给予其相应的补偿;2、在员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为了鼓励员工自愿接受裁员而提供的补偿,员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在员工离职时,公司需要支付福利,这符合职工薪酬准则中关于辞退福利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两方面内容:1、在员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如果公司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论员工是否愿意,都应给予其相应的补偿;2、在员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为了鼓励员工自愿接受裁员而提供的补偿,员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 退 福 利 是 否 属 于 应 付 职 工 工 资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付职工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而辞退福利是
    2023-09-01
    73人看过
  • 五保的福利待遇
    一、五保户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二、五保的福利待遇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
    2023-05-30
    147人看过
  • 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在经济改革中要注意保障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福利待
    这几年,各地国营工商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许多企业由于扩大了自主权,改变了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做法,使干部和工人都感到外有压力、内有动力,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经济效益,做到了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收入也有所增加。同时,一些企业对于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制度的某些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国营商业、饮食服务业和小型工业企业,在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中,不适当地降低甚至取消了职工的一些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例如,有的企业减发或停发病假工资、产假工资、退休金,个别单位还减发了因工负伤和职业病医疗期间的待遇;有的企业把医药费全部平分给职工个人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自理;有的企业把托儿所、食堂、医务室撤销了;有的企业把探亲假工资和路费、宿舍冬季取暖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女职工生育后哺乳时间取消了,等等。这些做法,损害了职工的合法
    2023-06-09
    70人看过
  • 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劳动者享有怎样的福利待遇
    一、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劳动福利待遇内如下:1、基本月薪——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2、综合补贴——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现金支持。3、年终奖金——农历新年之前发放,使员工过一个富足的新年。4、销售奖金——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5、奖励计划——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的奖励。6、医疗保险——参加社会统筹福利保险及大病保险。7、退休金计划——积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计划,为员工提供晚年生活保障。8、其他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差意外保险等多种项目,关心员工的每时每刻的安全。9、休假制度——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在法定假日之外,还有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10、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
    2023-02-27
    333人看过
  • 关于女工劳动保障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
    2023-06-09
    155人看过
  • 机关养老保险退休金福利待遇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来源:作者:时间:2010/10/29已经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改革试点成果,不能退保,要完善费用征缴机制,探索个人缴费与待遇计发适当挂钩的办法,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按照劳动
    2023-07-03
    473人看过
  • 六级伤残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以下情况属于六级伤残:轻度智力障碍;精神病症状影响工作能力;四肢瘫痪肌力4级;截瘫下肢肌力4级,轻度排尿困难;双手肌力4级;双足部分瘫痪肌力小于2级;单足瘫痪肌力小于2级;轻度运动障。《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有哪些工伤六级赔偿标准的情况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4个月=35714元。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2551元=102040元,一次性
    2023-07-01
    228人看过
  • 上调三项待遇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基本生活
    大连上调工伤人员三项待遇●伤残津贴每月增加:一级170元,二级160元,三级150元,四级140元●生活护理费每月增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4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80元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人员保障水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省人社厅指导意见,大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大人社发〔2014〕196号),自2014年8月1日起上调全市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据悉,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不包括按基本养老金调整待遇的退休工伤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其中,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一级170元,二级160元,三级150元,四级140元;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增加:生
    2023-05-05
    381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上海法律网劳动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可依照有关劳动法规享受应有待遇。劳办发[1996]238号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有关福利待遇。一、临时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吗临时聘用合同是属于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
    2023-06-22
    10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署后工资福利待遇未落实
    相关法律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到员工如何处理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到员工,员工可以要
    2023-07-03
    21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对于其劳动保障方面的福利待遇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如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
    • 劳动法规定所有员工福利待遇相同吗,劳动法对于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2
      劳动法没有规定所有员工福利待遇必须相同。劳动法对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
    • 工伤保险包含哪些待遇福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3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职工劳动保险的待遇类型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8
      职工劳动保险的待遇类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保定男职工陪产带薪福利待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8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如果你们符合晚婚晚育的规定,就可以根据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具体规定,主张延长生育假。晚婚晚育指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