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临时号牌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1 09:04:58 164 人看过

一、扬州临时号牌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有什么要求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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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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