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2 10:49:02 385 人看过

一、国家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

国家土地确权的开始时间可以追溯到2015年3月,当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号角已经吹响。

自此,农民朋友们可以开始为自己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以确保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

二、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

土地确权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必要的查验、实地查看。

3.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完成登记,并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4.在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确权的村民人数较多,可以由村委会负责代为提出申请。如果不动产登记机构无理由拒绝办理登记,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不作为的行政诉讼,敦促其履行法定职责。

三、土地确权对农民的影响

土地确权对农民的影响是深远的。

1.确权登记能够明确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面临征收拆迁时,农民能够凭借确权证书更好地确定自己的权利人地位,从而在征收开始前让自己居于有利的位置。

2.土地确权还能够促进土地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3.土地确权还能够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农民创造更多的财富和机会。

因此,广大农民朋友们应该积极参与土地确权工作,确保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什么时候开始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是按照双方的签订的补偿协议的内容,根据补偿协议要求的时间和以土地管理部门答复为准进行发放的,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先发款后占地,这是正常程序。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需要各级政府审批,甚至国务院审批,同时,一般土地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方案依据国务院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以及审批通过的补偿方案而定,并且被征地人有知情权,不得隐瞒,需要公告、听证等,可以对征地合法性进行调查。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每亩多少钱
    2023-03-16
    1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是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一、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怎么办1、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2)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
    2023-02-25
    133人看过
  • 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
    一、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宅基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虽然无法给出昌平区具体的开始时间,但可以推测其确权工作应在2020年这一时间框架内启动或已完成。1.根据全国范围内的政策导向,我们可以参考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2.该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二、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能否申请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虽然大规模的集中确权工作可能已经完成,但并不意味着无法再申请宅基地。根据政策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即使确权工作已经结束,仍有可能申请到宅基地。这些条件通常包括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或者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等情况。三、宅基地确权后申请条件在宅基地确权后,如果需要申请新的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1.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要重建
    2024-08-02
    7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开始时间1、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基于此规定,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是否全额缴款都不能作为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
    2023-06-23
    256人看过
  • 国家什么时候征收农民土地
    土地征收程序是: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公告;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4、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4-05-08
    287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什么时候开始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什么时候开始?从被拆迁人领取了拆迁补偿款或征地部门提供了安置房以后开始,被拆迁人享受到拆迁补偿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搬迁义务,未支付补偿金之前不能拆迁房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
    2024-02-03
    212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什么时候开始不用土地使用税?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占地是随着销售而逐渐减少的,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销售期间,应按建筑面积区分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买者分别按出售与未出售房产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应该按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待商品房全部销售完后,停止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房地产企业一般分期开发、分批次分楼栋交房,此时如果按照每半年或者每季度计算一次土地使用税,则会导致已经交付的房子部分时间内仍然在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我们建议逐月统计已交付面积采用按月递减,可采用如下计算公式:每月应纳土地使用税=开发初期应税土地总面积×(1-截至上月末累计销售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商品房可售总建筑面积)×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12二、土地使用税缴纳起始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文件
    2023-04-10
    207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时候没确权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的时候没确权怎么办没确权的土地的解决方法如下:1.土地存在纠纷未被确权,因待争议解决之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土地确权过程中遗漏未被确权的,可向相关部门重新申请确权登记;3.土地属于农民擅自开荒地或土地面临拆迁、征收未被确权的,村集体通常会将这些土地进行回收处理二、没确权的土地归谁没确权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
    2023-04-11
    338人看过
  • 国家关于二孩的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二孩政策。国家提倡夫妻生两个孩子。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可要求再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委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二孩政策的相关规定目前的政策,还只是全面放开二胎,也就是说,生二胎合法,不用再申请准生证,但生三胎还是要经计生局批准,能不能给三胎准生证,要看你是否符合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1.国家现在放开的是二孩政策,也就是说第一胎是单胞胎可以领取二胎准生证;2.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不予发放第二胎的准生证;3.国家暂时未批准第三胎怀孕政策。准生证的办理是需要根据父、母所在的户籍来进行决定的。在办理的时候将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信息到当地的计生
    2023-08-07
    263人看过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使用权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二)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2023-08-13
    405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从什么时候开始
    土地出让年限到了如果是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如果是其他类型用地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如果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会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4-04-21
    374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截止时间问题结论:各地不一,主要有合同、发票和交付。有关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核减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08-18
    7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费用由谁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就是侵权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
    2023-05-22
    39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有他项权证?
    一、什么时候开始有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二、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是什么?房屋他项权利证的作用如下: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他
    2023-06-02
    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土局什么时候开始发土地使用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16
      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
    • 征收土地开始什么时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8
      土地征收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10日后进行。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 国家确权到底什么时候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2013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2013年7月22日,国土部召开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最新进展及有关情况汇报会议,会议透露,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还将着手研究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会议指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为97%,其中有24个省份的发证率在95%以上,6个省份在90%至95%之间。绝大多数地区已进入成果检
    • 国家赔偿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6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 什么时候国家开始取消低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4
      目前,国家政府没有发布取消低保的政策,低保制度一直在实行。民政部还在发行文件(〔2017〕152号),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国对农村低保总的政策趋势不仅要取消农村低保补贴,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