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规定:不得裁减哪些人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9:34:50 448 人看过

主要包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性裁员(一)——经济性裁员的要件有哪些?

企业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企业经济性裁员制度在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的无过错性单方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克服经济困难、扭转不利局面的一种常规性措施,但裁员同时会对被裁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由于劳动者无论是在劳动关系中还是社会中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律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那么经济性裁员规定的要件有哪些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如下四个要件:

一、要符合法定的裁员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1条对实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做了列举规定,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专章对重整制度进行了规定,正式将重整制度引入。破产重整系数指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审判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具有重整原因和重整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其基本特征有四个:一是启动的私权化,重整程序只有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才能开始,法院不依职权主义发动重整程序。二是过程的公权化,重整程序脚任何破产程序都更多地贯彻国家干预主义原则。三是程序的优位化,包括民事诉讼在内的任何法律程序一经遇及重整程序,都要暂时让位。四是目标的多元化,重整程序不仅要清理债务人的对外债务而且更要从根本上恢复其生产经营能力。破产重整主要是对其生产经营重新进行调整。法律为了保护更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以及更多劳动者的利益,允许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进行裁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其表现一般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为降低人力成本,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裁员的形式来达到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这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技术进步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机器会将更多的将劳动者从生产厂房中解放出来,原先需要十个劳动者才能完成的工作,经过技术革新之后可能只需要一个甚至完全不需要劳动者的参与就可以完成。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如果不允许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则可能会阻碍技术进步,导致劳动生产率的倒退。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一情形同用人单位的预告性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情形相似,所不同的只是,在经济性裁员中,由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所导致的大量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在用人单位预告性解除中,只能导致个别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数量上的区别。

二、因发生所列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这是发生经济性裁员的主要原因,如果虽然发生了《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所列的四种情形,但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依然可以继续履行。企业没有裁员的必要,就没有必要解除劳动合同。

三、裁员的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标准。

由于经济性裁员容易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规定的裁员人数是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只有符合这一标准才适用经济性裁员的标准。如果裁减的人数不符合这一法定标准,用人单位只能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四、征求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之时,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在征求了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之后,将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以后就可以进行裁减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不得裁减
    经济性裁员时以下人员不得裁减:(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因工负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不能。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
    2023-06-25
    175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不得裁减?
    一、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不得裁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弱)(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如果用人单位裁员时擅自裁减上述人员,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二、企业裁员的人数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从该条款规定看裁员必须符
    2023-04-18
    433人看过
  • 裁员补偿如何制定?哪些人不得被裁减?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得裁减以下人员: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什么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企业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1)企业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苏-政发[2001]157号文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2)企业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
    2023-07-11
    254人看过
  • 裁员不能裁减哪些人员
    裁员不能裁减的人员有: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023-04-15
    64人看过
  • 进行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
    一、进行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一条是我国劳动法的新规定,也称经济裁员。由于‘经济裁员”也必然要影响职工生活,增加社会失业率,因此,劳动行政部门要积极监督检查裁员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允许裁员的范围,是否道守裁员的法定程序等。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2023-04-29
    416人看过
  • 进行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一条是我国劳动法的新规定,也称经济裁员。由于‘经济裁员”也必然要影响职工生活,增加社会失业率,因此,劳动行政部门要积极监督检查裁员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允许裁员的范围,是否道守裁员的法定程序等。根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企业裁员的注意事项有
    2023-04-01
    250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公司裁员不得裁减人员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04
      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的人员有: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人员。
    • 公司裁员不得裁减的员工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6
      由于裁员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劳动者没有过错,因此如果劳动者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就不得被裁减:(一)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不得裁减哪些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6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裁员时哪些人不得裁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31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公司裁员不得被裁减的岗位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