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可以占用耕地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0:22:37 402 人看过

一、污水处理厂可以占用耕地吗?

1、可以。建污水处理厂属于环保工程,不属于水利工程。污水处理需要相关的环保资质才能承建。如果是国家征收,通过合法征收手续的情况下,是不能拒征的,国家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

2、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土地纠纷请律师有什么用?

1、土地纠纷请律师显然是有用的,对于当事人之间存在土地纠纷的,应当首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诉讼处理,在诉讼时可以聘请律师来对有关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认定,律师也可以给出合法有效的意见;

2、律师还养成了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的习惯,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法规范恰当地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提示给法院。

三、污水处理厂占用耕地怎么赔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占用耕地什么时候缴耕地占用税?
    问题:我单位打算在周边地区开发厂房,要占用耕地,什么时候缴纳耕地占用税?答:国务院令[2007]第511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提示:您在占用耕地时,要在相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时,为防止税款流失,需先到税务机关缴纳耕地占用税。
    2023-06-07
    208人看过
  • 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免吗
    不可以,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两者不是同一种税,前者是行为税,后者是财产税。耕地占用税是占用耕地环节缴纳的税收,是一次性的,而土地使用税是按年征收的,每年都要交。一、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范围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
    2023-02-14
    178人看过
  • 污水管道占地赔偿费用
    管道占地,属于国家为公共利益征收土地的范畴,需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人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农村占地赔偿标准农村征地补贴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
    2023-07-06
    228人看过
  • 购买集体土地上的厂房需缴耕地占用税吗
    问题:我于2002年在近郊购买了两个厂房,其中一个原来是荒地,另个原来就是厂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用缴纳耕地占用税吗?答复:按照耕地占用税相关政策,占用耕地、林地、园地等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荒地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如果你的厂房占地原来是耕地,有土地部门批准,当时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就不需另外缴纳耕地占用税。如果是未经批准的耕地,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鬼谷子
    2023-06-07
    115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由于耕地占用税是在实际占用耕地之前一次性交纳的,不存在与征税机关清算和结算的问题,因此企业按规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作为固定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因计算差错漏交税款企业应纳耕地占用税=适用的单位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企业在实际缴纳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补缴耕地占用税时:1.对于工程尚未完工的,或已完工尚未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对于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的,按补缴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还需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①工程已完工但尚未投入生产经营,公司在实际补缴税款时,作分录为: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②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产经营,在实际补缴税款时,作分录为:
    2023-05-04
    393人看过
  • 家庭农场是否可以占用耕地?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建设项目应合理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或避免因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对于经充分论证、无法避让确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考虑到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为严格基本农田占用的监督管理,需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并报原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备案。临时用地使用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经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及时组织复垦,确保被压占破坏土地恢复原土地使用现状。家庭农场可以换法人吗家庭农场法人可以变更。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相关法律规定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法人的基本法律特征如下:1
    2023-07-05
    424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耕地可以办理吗
    可以,农耕地使用证办理:1、耕地建房所在地必须是符合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区,需规划部分办理规划许可证。2、需办理农转用审批。3、必须有合法的供地批文。一、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期限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
    2023-03-26
    183人看过
  • 庄稼地被开工厂污水污染了找对方怎么处理
    如果公民因为环境污染遭受到了损害,公民可以直接要求损害者或者是损害单位赔偿,或者就此纠纷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当事人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方法不满意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受害者要先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要求污染企业改正,之后在就环境污染的问题由环境行政部门调解处调解赔偿事宜,协调不成的,受害者可以作为原告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一、投诉企业去什么部门想要投诉企业具体需要看属于什么纠纷,如果属于劳动纠纷则可以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属于消费者纠纷,则可以去消费者协会维权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作为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注重盈利之外,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需要进行承担,如果遇到企业侵权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投诉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点: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交换
    2023-06-24
    273人看过
  • 花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征地补偿方案
    一、项目批文:湖南省人民政府(2008)政国字第1084号。二、被征收方:花垣镇狮子桥村。三、补偿原则1、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合法权益原则;2、与当地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相平衡的原则;3、同地同价,适度从高的原则;4、依法依规补偿的原则。四、补偿的政策依据1、州政办发[2003]5号文件《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2、湘政办发[2005]47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3、湘政办发[2005]53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五、补偿费用支付方式由用地方将补偿款存入县国土资源局帐户,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六、补偿标准经核定,狮子桥村耕地类别为二类耕地,人均耕地占有量为0.3亩以下: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土地补偿费加上安置补助费加上青苗补
    2023-02-21
    349人看过
  • 山东个别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污
    媒体今天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环境保护部日前对山东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督查中发现,山东部分企业新标准执行不到位,如齐鲁AA厂两台锅炉、山东BB有限公司四台锅炉仍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另外,有个别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污。9月22日至27日,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中心对山东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淄博、烟台、滨州市3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近日,华东督察中心向山东环保厅反馈了督查情况,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部分企业新标准执行不到位锅炉未建脱硝设施督查中发现,山东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业污染治理提标改造工程滞后,新标准执行不到位。如齐鲁AA厂两台锅炉、山东BB有限公司四台锅炉仍未建脱硝设施,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山东CC有限公司企业擅自停运脱硝设施每日停运10小时左右。小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滞后,全省尚未制定整治方案。另外,山东陶瓷行业整治力度存在不足,如淄
    2023-04-24
    404人看过
  • 公司占用草地建设奶牛饲养厂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因此,上述公司建设奶牛饲养厂不缴纳耕地占
    2023-05-04
    342人看过
  •  污水处理厂针对不同污水问题采取不同策略
    本文介绍了污水处理厂必须制定符合行业整治要求的整治提升方案。企业可以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环保咨询单位编制。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情况,要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并梳理建设和改造项目,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每个污水处理厂都必须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份符合行业整治要求的整治提升方案。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环保咨询单位编制,不过一般企业自行编制的内容和格式都不太符合环保局的要求,所以基本上企业就直接委托环保咨询单位编制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并梳理建设和改造项目,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 一 厂 一 策 " 的 具 体 实 施 步 骤 是 什 么 ?"一厂一策"是指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和管理方案,以实现企业的良好发展。具体
    2023-09-09
    161人看过
  • 侵占农民耕地怎么处理
    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的规定,即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一、党员违法占地怎么处理违反党纪的,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分
    2023-03-07
    488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享受耕地占用税的优惠,耕地占用税见面有哪些标准
    耕地占用税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哪些人可以享受耕地占用税的优惠?耕地占用税见面有哪些标准?一、下列项目占用耕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包括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2)学校,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3)幼儿园,包括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或者备案的幼儿园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4)养老院,包括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5)医院,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单位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用于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二、下列项目占用耕地,可以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标准征
    2023-05-05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污水处理厂土地使用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08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污水处理费收入纳入财政行政事业预算由财政按污水处理量按期拨入企业,属于(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污水处理厂应享受此项优惠。
    • 国家污水处理厂占地赔偿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建议你可向当地国土部门直接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全面的答复。
    • 耕地占用税可以不用缴纳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2
      1、耕地占用税的前提为是否占用耕地从事建房或其他非农业建设,跟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没关系,属于两个税种。2、延伸学习如下:A: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而耕地占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B: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C: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联的一点可能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新征用的耕地,自
    • 村民占用耕地可以盖坟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9
      目前,随着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为此对于那些严重破坏耕地资源的私自占用耕地修建坟墓等行为,必须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 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