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能否刑事和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5:03:08 247 人看过

公安机关不参与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必须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进行;

公安机关做为侦查机关的职责就是侦破案件,查清事实和搜集证据,判定加害人是否构成犯罪,法律也没有赋予侦查机关和解的权利。

一、刑事案件报警期限是多久

就报警而言,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刑事案件有追诉时效的限制。报警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有权、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被害人对侵犯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

一、刑事案件报警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后,去到派出所值班室处,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捺印,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侦查、通报办案进展。

二、立案侦查或不进行立案侦查的标准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2、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3、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总之,就报警而言,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刑事案件有追诉时效的限制。报警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有权、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被害人对侵犯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

二、案子到检察院7天里流程

公诉案件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审判阶段。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将案卷移送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侦查终结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侦查终结的条件是: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对于犯罪人、犯罪时间和地点、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已经查清,并且没有遗漏犯罪罪行,没有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人。犯罪事实没有查清,侦查不能终结

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的确实、充分是侦查终结的一个重要条件,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案件的证据材料来源可靠,经核对无误,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案内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足以确实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3、法律手续完备。侦查终结时,各种法律手续必须齐全、完备侦查终结,是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决定不再进行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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