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失区别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4:41:18 433 人看过

从字面上理解,两者似乎是前因后果的关系,前者发生了侵权损害,才会承担赔偿损失。损害赔偿涵盖面要高;

赔偿损失的特征:

1、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违约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的赔偿损失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他责任。

2、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违约的赔偿损失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这与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有所区别。

3、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中国《民法典》允许合同当事人事先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

4、违约的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会遭到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都应当得到补偿。

一、损害赔偿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人身损害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7项。

2、损害赔偿因伤致残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6项。

损害赔偿死亡

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支出的第1项所列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费用。

3、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具体损失”就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或实际减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换价值计算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而“抽象损失”则是:因劳动能力丧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评价的未来收入损失。如: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死亡补偿费采取定型化赔偿,设定固有的标准和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损害赔偿如何界定损失赔偿的范围
    一、损害赔偿如何界定损失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如下界定损失赔偿的范围: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
    2023-07-10
    291人看过
  • 损失赔偿额、违约金、利息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损失赔偿额是赔偿损失的数额。1、损失赔偿额以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况来确定;2、损失跑车具有损失的填补性;不具有惩罚性。二、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钱。1、违约金具有损失补偿功能;2、违约金还具有惩罚性:就算没有造成对方损失,仍需支付;过分高于损失的才可以要求降低。三、利息一般适用于借贷、存款储蓄等关系;逾期利息也有违约金性质。【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2023-06-19
    255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的范围是怎样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一、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2023-03-22
    128人看过
  • 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一、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吗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主张赔偿时,侵权赔偿包括损失,损失包括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
    2023-04-18
    294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与伤残赔偿金的区别
    问:父亲曾投保指定我为受益人,去年父亲死亡。我的哥哥、姐姐要求继承这份保险赔偿金,行吗?答:法律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况下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因此,这份保险赔偿金应由你一人享有。问:我加盖了个平房,没办任何手续,房子还未盖好,城管部门就强拆了。我可以索赔损失吗?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由城管执法部门管理。城管部门在执行强拆前应依法下达《违法通知书》、《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只有在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城管部门才能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进行强拆。如果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履行上述法定程序便强拆,那么此行为属程序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问:我被车撞伤后,肇事司机说精神损害赔偿金与伤残赔偿金是一回事,只能赔偿其中一
    2023-06-08
    320人看过
  • 人身损害和工伤赔偿有什么区别
    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处理机构不同。伤残鉴定机构不同。举证责任不同。赔偿主体不同。责任划分不同。是否可以一次性赔偿的区别。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等等。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的区别有哪些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的区别在于:1、适用法律不同,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事故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3、归责原则不同;4、主张权利的时效不同。二、司法鉴定与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如下: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
    2023-04-07
    38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是否应当赔偿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一)停运损失。最高法院法释[1999]5号《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已经明确:“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二)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规费)。保险费系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无论车辆是否运行;养路费也是拥有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新车缴费一年后即可短期报停,并非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然产生的损失;养路费、保险费的性质与运管费相类似,系营运车辆必须缴纳的费用,是其取得营运
    2023-05-06
    442人看过
  • 定金责任与赔偿损失的区别和联系
    一、定金责任与赔偿损失的区别和联系定金责任与赔偿损失的区别在于:1.定金责任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而赔偿损失可以适用于各种民事违法行为;2.定金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合同成立、一方违约、对方支付定金等,而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则包括损害事实、过错行为、因果关系等;3.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赔偿损失则是根据实际损失进行弥补。定金责任与赔偿损失的联系在于两者可以并用,违约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相比较而言,前者一般是约定的责任,后者一般是法定的责任。由于定金具有惩罚性的特点,其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因而其应当是独立于损害赔偿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定金责任纠纷的诉讼
    2023-12-16
    228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特征有哪些,赔偿损失的范围
    一、损害赔偿的特征有哪些损害赔偿的特征有:1.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违约赔偿损失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并且违约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的不是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等,其所要承担的不是违约的赔偿损失责任,而是应当承担缔约过失等其他责任。2.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违约的赔偿损失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违约的赔偿损失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这与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有所区别。3.违约的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随意性。4.违约的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会遭到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都应当得到补偿。二、赔偿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
    2023-06-19
    271人看过
  • 赔偿损失的方式,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
    一、赔偿损失的方式赔偿损失的方式:一是约定赔偿,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损失赔偿数额或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则按约定进行赔偿。二是法定赔偿,指法律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害的计算方法。《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类型包括: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1)因侵害财产权(物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债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侵害人身权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
    2023-05-06
    390人看过
  • 违约金赔偿和损失赔偿
    违约金赔偿和损失赔偿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举例说,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而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万元,那么法院最终会支持1.3万元的违约金。同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与目前普遍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文本中的约定的计算方式不同,又为大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方式。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
    2023-06-13
    483人看过
  • 损害与损失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损害与损失的区别为:1.强调的重点不同。损害是过失或者意外对他人财产和人身造成的损失。损失是指丧失或者遗失,强调的是利益的丧失。2.程度不同。损害要严重些,损失相对较轻。3.适用不同。损失一般用于财产方面,损害既可以用于财产方面,也可以用于人身及精神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06
    258人看过
  • 恢复原状与赔偿损失的区别
    一、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区别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导致他人财产损害后,应当进行修补,使财产恢复原有的状态。物权请求权中的恢复原状,主要是指对物的恢复原状而非对人格利益遭受损害的恢复,它不同于恢复名誉,亦不同于合同被宣告无效以后的恢复原状,后者是指通过返还财产,使当事人达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损害赔偿。就是如果因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物的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俗地讲就是赔钱。损害赔偿是民事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和案由。损害赔偿的证据最为繁多和复杂。二、恢复原状属于民事责任吗是的。恢复原状,是指要求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为损害的有关事物或局势恢复到该不法行为实施以前的状态的责任形式。这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给他国造成物质损害的情形,其具体措施按照损害的情况有所不同,通常包括归还被掠夺或非法没收的财产、历史文物和艺术珍品,修复被非法损坏的使等。三、恢复原状纠纷被驳回
    2023-04-25
    73人看过
  • 人身保险伤残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
    一、人身保险伤残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受害人有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是民法上的义务。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6、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非举证证明。7、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一般人身损害赔
    2023-03-31
    24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离婚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损失和民事赔偿一样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5
      在离婚的损害赔偿中,一般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一并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惩罚性损害赔偿和补偿行赔偿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惩罚性赔偿很少的,目前我国立法中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责任。补偿性赔偿主要是指没有赔偿义务人没有过错,但损害后果的发生又与其存在密切关联,比如紧急避险中的受益人,对受害人的责任就是一种典型的补偿性责任。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4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特点,并兼有一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区别在于: (1)适用范围不同。违约金是约定的,因此,无约定不能
    • 民事侵权赔偿和环境损害赔偿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中,原告被害人应当对要件事实(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承担证实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则反之。 一般说来,被告对其免责事由的证明,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应属于举证责任的一般分配。比如,《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的关于环境污染和产品责任中的免责事由的举证、高度危险作业中受害人故意的举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中的过错举证,均属于
    • 民法典规定损害赔偿与实际损失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 1、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救济方式。 2、实际履行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继续存续,进而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 3、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实际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