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中不允许哪些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13:10:05 337 人看过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下:

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

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

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

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

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身应在岗位的;

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

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

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一、劳动纪律要求如下: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

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

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

二、劳动纪律的作用如下:

1、可以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程序,保证社会主义劳动生产顺利有序的进行,促进经济发展;

2、促使劳动者安全规范地行使自身的劳动权利,提高劳动效率,进而提高单位的工作绩效;

3、提升单位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化;

4、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形成,提高其精神文明建设水。

综上所述,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较多,在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的,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鉴此,公司对你旷工的处罚(罚款100元,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是必要的,只是罚款100元可能会有问题。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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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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