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7:51:57 220 人看过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

1、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

2、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再婚或者去世的,对方可终止帮助,居住权依法解除;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不能行使被迫中止或终止。

房屋居住权的案例

茅某的儿子因为石门二路房子的居住权问题而与茅某的养母发生纠纷。为此,茅某的养母曾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确认茅某的儿子、儿媳在该房屋没有居住权并判令小夫妻迁出。后来,茅某听说儿子的前妻打算向养母买下这间引发了矛盾的房子,此事让茅某极为震怒,产生了要杀养母和儿子前妻的念头。

去年4月,石门二路一名64岁老人疯狂举刀砍死九旬养母并刺伤前儿媳。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惨案的制造者茅某作出一审判决,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4月27日上午10时30分许,茅某带着一把不锈钢单刃刀和一根棉绳来到了养母家。一见养母,茅某就拔刀相向,朝养母的胸腹部猛刺数刀,之后茅又用棉绳勒住养母的脖子,最终导致其窒息。养母死后,茅某擦去血迹,还将养母的尸体搬到沙发上盖好被子,等待儿子前妻的到来。

中午12时20分许,小保姆来到茅某养母家打扫,发现茅某的养母已经死了。此时,茅某还一心想要杀儿子的前妻,于是他强迫小保姆待在屋子里,不许离开。到下午2时许,儿子的前妻在妹妹和妹夫的陪同下来看望茅某的养母。守候多时的茅某当场拿刀刺向儿子前妻的腹部。居委会干部闻讯赶到现场,只见茅某追赶着儿子的前妻来到电梯口,并朝她颈部和背部连刺了数刀。幸亏儿子前妻的妹妹、妹夫及时阻止了茅某进一步行凶。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茅某因家庭纠纷迁怒于养母和儿子前妻,持刀刺杀养母,并追杀儿子前妻,导致儿子的前妻轻伤。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茅某到案后有自首情节以及本案是家庭纠纷引发,对茅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离婚房产怎么解除居住权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一、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根据《民法典》第367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371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为两种,分别是因合同设立居住权和因遗嘱设立居住权。1、因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设立居住权。设立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或居住权协议设定居住权。在其他类型的协议中,如有能够体现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条款,居住权也可以因协议条款设立。例如离婚析产协议中,离婚时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享有对房屋的
    2023-03-14
    167人看过
  • 离婚房产怎么解除居住权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离婚后一方有离婚房产居住权吗用判决设定居住权的条件是: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亦无其他收入来源,无住房而提出暂时居住的请求;另一方应有给予居住帮助的能力;生活困难方的这种获助应仅限于离婚时。对居住的期限和解除条件等相关问题应尽量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减少离婚时设定的居住权在执行中的难度,以期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23
    497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解除条件是: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久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三、指定监视居住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分为两种情况: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且人民法院、
    2023-02-17
    70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解除条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解除;被监视居住的,经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查明真相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不得超过6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解除监视居住就是撤案了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解除监视居住不代表撤案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2023-07-11
    500人看过
  •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一、解除取保候审会不会坐牢解除取保候审是否会坐牢要看侦查机关的侦查结果;如果已经证实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可能而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则解除后不会坐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检察院取保候审到法院可以吗可以。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
    2023-03-31
    383人看过
  • 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一、取保候审一般多长时间开庭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十二个月,因此并没有具体明确开庭期限。《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天,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审理期为两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二、取保候审最长多长时间?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
    2023-03-27
    10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离婚后房屋解除居住权的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6
      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的条件如下: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 解除离婚房屋居住权需要什么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9
      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 离婚时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0
      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