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强制拍卖房产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评估房屋价值;
确定拍卖保留价;
委托拍卖公司对房产进行拍卖;
竞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再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拍卖法》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二、房屋拆迁有哪些强制性条件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强制性条件有: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房产强制拆迁的程序是如何的
房屋强拆的程序为: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2、被拆迁人期限内未搬迁即可实施强制搬迁;
3、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
4、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5、物品清点登记后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房产如果被法院强制性拍卖会走哪些拍卖程序
203人看过
-
资产法院强制拍卖后程序
277人看过
-
【强制拍卖】法院强制拍卖的房产办证
497人看过
-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费用怎么算,法院拍卖房产程序有哪些?
121人看过
-
法院拍卖的房产可以买吗,法院拍卖房产程序?
29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拍卖房产步骤
327人看过
-
高明法院房屋拍卖的程序具体是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1根据我国《拍卖法》和房屋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拍卖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
-
法院拍卖房屋的类型有哪些,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法院拍卖很多都是不动产,比如房屋,拍卖的房屋类型大致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法院执法查封强行拍卖的房屋;一种是银行抵债的房屋;一种是业主委托拍卖的。法院拍卖房屋的程序主要是:现评估后拍卖。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
-
房屋法院拍卖该怎么办?具体的程序是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买方律师无法作出业权质询 卖方不负责清理物业内的任何杂物 不得转名或转售,除非得双方同意 法拍屋在债务上的安排 编辑 在法拍屋出售时,需要按市价出售,以拍卖形式进行,以价高者得为主,而款项的偿还机制分配如下: 银主 拥有物业押记的债权人 相关法律费用 如果所得款项,多于按揭需要清还款项,余款会归还业主 在亚洲金融风暴前,一般进行银主盘拍卖后,房屋法院拍卖已经可以抵偿欠债。但在金融风暴后,往往银主盘
-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
法院冻结的房子拍卖有哪些程序?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9对于房产,应该是查封房屋或者是扣押产权证书。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期限: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关于拍卖,法院要拍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机构。所以何时拍卖,法院会通知的。 如果能提供必要的担保,可以申请法院延期拍卖或者不进行拍卖。具体的可以看一下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