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领取单位证明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1:34:00 51 人看过

工伤鉴定领取单位证明的主要内容有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伤医疗时间、造成的伤残情况报告等等。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相关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范本。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6、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7、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有关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和条件等等情况在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中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工伤鉴定涉及的项目和种类非常多,劳动者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医疗恢复措施进行医疗救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法来解决争议,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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