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0:41:47 328 人看过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鉴于法律实践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出于对合法利益的保护,做财产保全如果是必要的话,要做就尽量做诉前的保全,一是能在不动产所在地立案,二是不错过保全的时间。诉讼财产保全所需要的时间长,要等安排好法官才能上报保全申请,如果管辖有问题还要等移送完了才能申请,往往时间要过去两个月左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有可能在此时间内被侵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财产保全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三、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担保有哪些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特点:(1)财产保全担保属于单方法律行为。(2)向人民法院提供。(3)需法院审查认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四、财产保全期限为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
    2023-02-26
    497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保全财产适用诉讼保全吗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为该案件应当是给付之诉,要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等,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一、诉前保全是否就能立案成功诉前财产保全,无需立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该提供下列资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6、其
    2023-03-29
    224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什么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所依法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等。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怎么处理首先责令其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不能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并且有关部门将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023-08-13
    309人看过
  •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二)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三)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四)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
    2023-04-25
    422人看过
  • 诉讼保全能否用担保函置换,诉讼财产保全条件
    一、诉讼保全能否用担保函置换诉讼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可以用担保函提供担保,而被申请人也可以用担保函担保,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
    2023-06-17
    140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具备条件有哪些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一、财产保全的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
    2023-06-26
    259人看过
  • 诉前扣押船舶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诉前扣押船舶,是敦促被请求方立即行使法律义务的一种有效的救济手段。因为船舶是运营工具,一旦被法院扣押会导致被请求蒙受相当的经济损失,故海事法院对于诉前扣押船舶是比较慎重的,律师结合目前各地海事法院的操作实践,归纳扣押条件如下:首先,诉讼前扣押船舶应当具备的基础条件:1、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据。诉讼前扣押船舶是诉前保全形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只能依据当事人的申请,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司法实践中,诉讼前扣押船舶申请,常常以传真形式的形式提出,这类申请是否接受,存在争议,但海事法院倾向于可以接受。主要考虑诉讼前扣押船舶常常比较紧急,当事人不在海事法院所在地,甚至在国外时,将书面申请呈送或邮寄到海事法院时间较长,以至可能延误扣船时机。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通常包括:证明申请人具有海事请求权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的证据、证明
    2023-06-06
    63人看过
  •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景区对外开放的,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旅游被强制消费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实际中,旅游被强制消费维权时要收集以下的证据:1、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包括如下:(1)旅游合同;(2)旅游行程表;(3)旅游发票;(4)与旅行社签订的其他有效凭证或材料。2、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具体而言,只要提供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规定或原承诺不相符的有力证据,可以包括如下的证据:(1)车船票据;(2)门票;(3)购物发货票;(4)接待单位的证
    2023-06-13
    407人看过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在诉讼中的作用是什么
    作用: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代替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我国《民诉法》对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形式并未做任何限制,为了能够充分实现担保的效力,通常金钱、金钱换
    2023-04-17
    320人看过
  • 在诉讼离婚中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我们团队办理的多起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为了多获得财产,往往会私自隐藏、转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直接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于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受理离婚法院的案件,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从而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且在我国的法律中还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
    2023-04-19
    377人看过
  • 代位继承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应当具备的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这是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2)被代位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3)代位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受辈分的限制。(4)代位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一、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财产应该如何分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外孙是法定继承人吗?外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外孙子女才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的关系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
    2023-03-29
    4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哪条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
    2023-03-22
    463人看过
  • 诉讼保全能保全什么财产
    诉讼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谓“限于请求范围”,是指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应当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内,标的物的价款超过请求权或者请求权的价款的,不应当包括在内,两者的数量应该大致相等。受请求范围的限制,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诉讼人提出的特定财产保全申请,也可以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标的,也可以是案件标的物。诉讼保全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范围超出请求范围或者保全的财产与本案无关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应当与造成损失的范围相一致。财产保全的类型根据时间标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内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
    2023-05-31
    445人看过
  •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应具备什么条件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如下:一、提起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连续180天以上。二、上述股东已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公司机关收到申请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第三,有明确的被告。第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调解应经其他股东同意吗是的。在股东代表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为了让公司的意思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最大程度维护有限公司股东的利益,调解协议除了由董事会代表公司表示同意外,还应当由公司中除提起代表诉讼的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在公司和股东全体均同意且调解协议没有他其他违法事由时,法院才能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也才能相应地制作民事调解书。《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
    2023-08-16
    49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什么,采用诉中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一、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什么 (一)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
    • 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应具备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诉讼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其意义在于保护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彻底执行。 诉讼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1、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能实施某种行为或发生
    • 什么是诉讼保全措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7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哦暗谲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2、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3、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4、申
    • 什么是诉讼保全, 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
    •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何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4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4.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5.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7.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