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脱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9:20:51 201 人看过

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一、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所谓劫夺,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夺取或者释放被押解人,以使其脱离押解人员控制的行为。所谓押解途中,是指将被依法关押的人自关押场所押解出来后直至押解人关押场所前的全过程。

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劫夺多名人犯或致多名人犯逃逸的;劫夺重大案件人犯的;持械劫夺人犯的等。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仍决意劫夺,其目的一般在于使被劫夺人逃避法律制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条件有: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四、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脱逃罪主体包括了哪些
    刑事责任年龄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一、过失犯罪自首的认定的条件是什么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
    2023-03-08
    330人看过
  •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一、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2023-06-02
    376人看过
  • 构成脱逃罪的主体有那些人
    一、脱逃罪的主体有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二、脱逃罪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脱逃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一,刑法分则规定,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从这一罪状表述来看,脱逃罪是行为人在特定的时间逃出特定的地点,脱逃行为在行为人非法脱离了监管场所时已经完成,因此脱逃罪是一种行为犯,从脱逃行为完成的那一刻就应当开始计算追诉时效。脱逃罪侵害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监管秩序,脱逃人在归
    2023-06-26
    406人看过
  • 构成脱逃罪主体一般是怎么要求的
    一、脱逃罪主体是谁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二、脱逃罪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脱逃罪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一,刑法分则规定,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行为。从这一罪状表述来看,脱逃罪是行为人在特定的时间逃出特定的地点,脱逃行为在行为人非法脱离了监管场所时已经完成,因此脱逃罪是一种行为犯,从脱逃行为完成的那一刻就应当开始计算追诉时效。脱逃罪侵害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监管秩序,脱逃人在归案之前
    2023-06-23
    416人看过
  •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谁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316条第1款规定了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判处拘役、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以及被假释的罪犯不是本罪的主体。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是
    2023-04-28
    263人看过
  • 逃脱罪是行为犯吗
    脱逃罪是行为犯,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未决犯。(2)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管理秩序。(3)主观上出于故意。(4)客观上表现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一、逃脱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
    2023-03-01
    311人看过
  • 犯罪可以没有犯罪主体吗
    一、犯罪可以没有犯罪主体吗犯罪主体在刑事案件中是必不可少的构成要件,所以任何犯罪都存在犯罪主体,绝大多数的犯罪行为其犯罪主体都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除了犯罪主体,判断某个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还要结合客观方面的表现、侵犯的客体、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各方面的因素确定。任何犯罪都有主体,即任何犯罪都有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者。犯罪主体包括以下两种类型:1、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二、任何犯罪都可以公开审理吗不是,以下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案件。2、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3、对于涉及重大商业秘密的案件。三、任何犯罪行为都可以委托辩护人吗是的,嫌疑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做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2024-01-22
    478人看过
  • 犯脱逃罪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综合知识
    犯脱逃罪的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未决犯。《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5-13
    185人看过
  • 帮助逃犯逃脱的犯罪性质是什么?
    帮助逃犯逃跑是窝藏包庇罪。1、根据相关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相关的规定从重处罚。以借用之名取得他人手机后逃跑的构成什么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对抢夺罪进行了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一般财务。抢夺取得财物的数额越大,刑罚越重。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手机为目的,编造理由借手机。被害人交付手机是基于出借手机供其使用,对手机仍有占有的意思,并非是陷入错误,在有瑕疵的意思之下对手机做出的处分行为。手机尽管到了行为人手中,但并未脱离被害人的视线和可以支配、控制的范围。行为
    2023-07-17
    106人看过
  • 脱逃罪的犯罪形态认定
    法律综合知识
    1、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2、实施脱逃,如果在羁押改造场所内被发现,或者虽然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的范围,但在看守人员直接监视下被抓回的,是脱逃未遂。3、区别既遂与未遂,是裁量刑罚的一个依据。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超期羁押是否能够构成脱逃罪应视情况而定,如果被超期羁押的是未决犯应以先前行为最终是否被定为有罪来确定,而被超期羁押的是已决犯则不能构成脱逃罪。
    2024-01-13
    224人看过
  •  多次逃脱的罪犯是否可以被判定为既遂?
    罪犯逃跑成功并不代表他已经既遂犯罪,也有可能是未遂犯罪。要确定罪犯是否既遂犯罪,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和确凿的证据。既遂有四种形式:行为犯、结果犯、举动犯和危险犯。罪犯逃跑的成功并不代表他已经既遂犯罪,也有可能是未遂犯罪。因此,确定罪犯是否既遂犯罪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以及确凿的证据。既遂的几种形式。1.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构成既遂。2.结果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3.举动犯,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既遂。4.危险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即构成既遂。 既 遂 犯 罪 的 几 种 形 式既遂犯罪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为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既遂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并且犯罪行
    2023-08-31
    194人看过
  •  主犯逃脱罪责,从犯能否出庭受审?
    如果主犯逃跑,从犯仍然可以出庭受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起诉书中确定了犯罪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此只要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有证据证明的,即使主犯跑了,也是可以开庭审判从犯的。但要等到主犯被抓之后开庭审理,这个案件就会久而不决,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只要能证明从犯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应当开庭审判。如果主犯逃跑,从犯仍然可以出庭受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起诉书中确定了犯罪事实,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此只要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有证据证明的,即使主犯跑了,也是可以开庭审判从犯的,如果要等到主犯被抓之后开庭审理,这个案件就会久而不决,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因此只要能证明从犯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应当开庭审判。 能否从犯出庭受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案件侦查期间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审判阶段,被告人、自诉
    2023-08-21
    342人看过
  • 缓刑的真正含义是否是罪犯可以逃脱监狱?
    缓刑不意味着罪犯不必坐牢。被判缓刑的罪犯必须接受社区矫正。与监禁相比,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方式。其次,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或者重新犯罪的,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定,依法执行原判刑期。非监禁刑在考试期间作废。因此,判缓刑并不意味着不必坐牢。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吗?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具体如下:1、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2年缓刑2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2年,2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法律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11
    368人看过
  • 脱逃罪主观要件是什么
    脱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如果没有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的目的,则不构成犯罪。例如,犯人获准回家办理丧葬事宜,确实因故未能按时返回监狱,就不能视为脱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场所主要指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应视为监管场所范围。譬如,被逮捕的罪犯在被押送至人民法院应诉受审的途中脱身逃跑的,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押解至劳改机关关押的途中,跳车、越船脱逃的均是脱逃行为。二、如何区分脱逃罪的既遂和未遂?区分脱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实施脱逃的目的在于逃离羁押或者改造场所,以达到逃避关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实施脱逃,如
    2023-06-27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2022年脱逃罪的主体是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以下条件会构成脱逃罪: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未决犯; 3、客体要件: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的行为。
    • 脱逃罪的主体是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
    • 脱逃罪构成的要素是哪些,有哪些犯罪主体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脱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被执行社区矫正的人逃跑的,不构成脱逃罪。
    • 脱逃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
    • 脱逃罪犯如何量刑脱逃罪犯是什么罪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一提的是,被逮捕的罪犯在被押送至人民法院应诉受审的途中脱身逃跑的,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押解至劳改机关关押的途中,跳车、越船脱逃的均是脱逃行为。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脱逃,都不影响脱逃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脱逃中犯有重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应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