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具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9:53:12 239 人看过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不拘留犯罪分子,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服刑期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拘留在监狱、拘留所等执行场所,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不离开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沟通。不拘留罪犯是控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必须在公安机关的管制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由受到限制。限制犯罪自由主要体现在限制犯罪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搬迁等方面;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执行管制刑罚的方式是管制是公安机关依靠群众监督执行不拘留犯罪分子但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交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的罪犯有哪些

义务和权利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通过上述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如果先行已经进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二日。

管制是我国对轻微刑事犯罪分子处罚最轻的一种处罚,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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