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期间规定(商标诉讼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32:21 174 人看过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与其它的涉外案件一样,其审理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此种规定,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这类较复杂的诉讼而言,也是合理的。审理期限短,并非一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正义能得到伸张。法律上的正义不仅是实体上的正义,而且是程序上的正义。而合理的审理周期是诉讼当事人能够获得程序正义的保障。审理期限无限制,并不意味着案件可久拖不决,否则,即使判决最终支持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其并未获得真正的正义。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中的中方当事人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方当事人的答辩期及上诉期也不相同。中方当事人的答辩期、上诉期均为15天,而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方当事人的答辩期、上诉期为30天。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双方均为外方当事人,且分别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和领域外的,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当事人的答辩期、上诉期为15天,另一方的答辩期、上诉期为30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知识产权相关文章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专利诉讼适用)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程序法的适用及实体法的适用两个问题。1、关于程序法的适用问题,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外知识产权诉讼,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上述两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关于实体法的适用问题,依据知识产权地域性及独立性原则,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实体处理也应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如对专利权而言,一外方专利申请人若想在中国获得专利权,其发明主题必须符合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中国专利审查部门是依据中国专利法进行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的。同样基于该专利申请而引起的诉讼,如该专利申请能否授予专利权的行政诉讼,专利申请权归属诉讼,专利权效力行政诉讼、确定该专利权归属的诉讼以及因侵犯该专利权而引起的侵权诉讼,均应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进行实体处理。对商标纠纷及著作权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亦然。但在处理
    2023-06-07
    483人看过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
    涉外知识产权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串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的知识产权诉讼。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将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诉讼比作涉外诉讼处理。笔者结合以往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就审理此类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一些浅见,供大家探讨。一、外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要怎样审查呢?外方当事人为原告时,人民法院应首先审查其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即该外方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两国签署的相互保护知识产权的双边协定,或原告在中国享有权利的其他法律依据。我国已先后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国际承认用
    2023-06-07
    389人看过
  • 外国知识产权诉讼(专利诉讼)的法律适用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专利诉讼)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的适用。在程序法适用方面,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涉外知识产权诉讼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上述两部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在实体法的适用上,根据知识产权地域性和独立性原则,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实体处理也应适用我国相关法律。对于专利权,外国专利申请人要在中国取得专利权,其发明创造主体必须符合中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中国专利审查部门依照专利法的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同样,以专利申请为基础的诉讼,如专利申请能否被授予的行政诉讼、专利申请所有权的诉讼、专利有效性的行政诉讼等,认定专利所有权的诉讼和因专利侵权引发的侵权诉讼,应当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作实质性处理。商标纠纷和版权纠纷也是如此。但在处理涉外著作权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
    2023-05-31
    426人看过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是什么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涉及程序法的适用及实体法的适用两个问题。1、关于程序法的适用问题,涉外知识产权诉讼,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行政诉讼法。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上述两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关于实体法的适用问题,依据知识产权地域性及独立性原则,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实体处理也应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如对专利权而言,一外方专利申请人若想在中国获得专利权,其发明主题必须符合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中国专利审查部门是依据中国专利法进行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的。同样基于该专利申请而引起的诉讼,如该专利申请能否授予专利权的行政诉讼,专利申请权归属诉讼,专利权效力行政诉讼、确定该专利权归属的诉讼以及因侵犯该专利权而引起的侵权诉讼,均应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进行实体处理。对商标纠纷及著作权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亦然。但在处理涉外著作权纠纷时,应注意
    2023-04-27
    286人看过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程序问题
    一、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管辖相比于普通的民事案件,涉外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级别管辖都比较高个知识产权案件有涉外因素时,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这种管辖冲突的现象不存在,因为中级人民法院都具有涉外案件的管辖权。但是,如果某些基层法院有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而不具有涉外案件一审管辖权,此日时是依据涉外案件来管辖还是依据知识产权案件来管辖?对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管辖的规定》(浙高法[2008]79号)第条规定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而不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显然,在浙江省,涉外案件的管辖权是优先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二、域域外证据、外文证据的公证认证这里的域外证据,包括括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诉讼中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
    2023-02-21
    149人看过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需注意的问题
    据法官介绍,在其院审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进行公证时,在公证员面前代表外国公司签署授权书的人的身份有时不能确认,大多表现为该人在代表外国公司签署授权委托书时未提供外国公司的公司章程等;二是授权委托书中关于本次授权针对的事项、授权权限、有效期限等的表述含糊不清,无法进行准确认定,如对诉讼涉及的事项表述不清,如表述为:有权对在中国发生的一切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等;三是没有考虑到办理公证、认证程序所需要的时间和《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中国法律规定的外国当事人上诉、起诉期限的不对应性。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在实践中,外国当事人能够自收到相关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公证、认证手续办理的情形
    2023-06-05
    73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与其它的涉外案件一样,其审理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程序问题如下: 一、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管辖。 二、域外证据、外文证据的公证认证这里的域外证据,包括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 更多>

    #涉外知识产权
    相关咨询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1
      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1月11日公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也对该问题有所涉及:“对于域外形成的公开出版物等可以直接初步确认其真实性的证据材料,除非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能够提出有效质疑而举证方又不能有效反驳,无需办理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这表明在司法实践中,域外证据的公证认证特别证明程序并不必然具有强制性。
    • 涉外诉讼的期间规定(专利诉讼适用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3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与其它的涉外案件一样,其审理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此种规定,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这类较复杂的诉讼而言,也是合理的。审理期限短,并非一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正义能得到伸张。法律上的正义不仅是实体上的正义,而且是程序上的正义。而合理的审理周期是诉讼当事人能够获得程序正义的保障。审理期限无限制,并不意味着案件可久拖不决,否则,即使判决最终支持了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怎样申诉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如果外国当事人所在国是上述一个或多个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成员国,则该当事人所享有的相应知识产权在我国受到保护。外国当事人到中国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时,应当提交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原告资格的证明。主张专利权和商标权受法律保护的,应当提交中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和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主张著作权保护的,应当提交受保护作品的著作权人证明;主张制止正当竞争权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证明。在涉内知识产
    • 涉外诉讼时效规定(著作权诉讼适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2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与其它的涉外案件一样,其审理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此种规定,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这类较复杂的诉讼而言,也是合理的。审理期限短,并非一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正义能得到伸张。法律上的正义不仅是实体上的正义,而且是程序上的正义。而合理的审理周期是诉讼当事人能够获得程序正义的保障。审理期限无限制,并不意味着案件可久拖不决,否则,即使判决最终支持了
    •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程序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31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程序问题如下: 1、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特殊管辖。 2、域外证据、外文证据的公证认证这里的域外证据,包括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诉讼中的证据。 3、域外证据的公证认证程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