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54:38 342 人看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93号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地震灾害,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帮助和支持灾区重建工作,中国银监会鼓励信托公司依法开展以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以及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等为目的的公益信托业务。现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益信托的有关规定,审慎经营,防范风险。

二、信托公司设立公益信托并担任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信托公司不得以公益信托名义开展业务。

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可以争取公益事业、税收等管理部门的支持。

三、信托公司设立公益信托,应当订立公益信托文件,并报中国银监会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备案。公益信托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益信托的名称;

(二)受托人、信托监察人的姓名、名称及其住所;

(三)公益信托目的;

(四)公益信托存续期限;

(五)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或处分方法;

(六)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

(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

(八)受托人管理费、信托监察人报酬的收取标准;

(九)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交付方式。

前款第八项受托人管理费和信托监察人报酬,每年度合计不得高于公益信托财产总额的千分之八。

四、信托公司设立公益信托,可以通过媒体等方式公开进行推介宣传。公益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机构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其数量及交付信托的金额不受限制。

信托公司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公益信托财产专户,并可以向社会公布该专户账号。

五、信托公司担任公益信托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公益信托文件管理信托财产;

(二)对所管理的不同公益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三)按照公益信托文件约定公平选择受益人,并及时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四)编制公益信托财务会计报告;

(五)按照公益信托文件约定办理与公益信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六)保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中国银监会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信托公司管理的公益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全部用于公益事业;

(二)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

(三)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

(四)只能投资于流动性好、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中国银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低风险金融产品。

七、信托公司设立并管理公益信托,应当接受公益信托监察人的监察。

每个公益信托均应设置独立的信托监察人,公益信托监察人与信托公司不得有任何关联关系。

八、信托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作出公益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中国银监会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九、中国银监会和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有权检查信托公司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

二○○八年六月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益信托相关文章
  • 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是什么
    目前,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大致如下:1、确定公益信托资金来源及设立信托的公益性目的。2、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公益资金,并依据《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监察人。公益信托业务可以采取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两种形式。3、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公益信托合同》,确定具体的信托资金金额、信托期限等条款,并在受托人处开立公益信托专户,将公益资金交付受托人。4、受托人对公益信托资金采取独立账户、封闭管理的运作方式,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和信托监察人的监督下,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运用专业知识及多种金融工具,对信托财产予以管理运用,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和增值。5、受托人运作公益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管理费后,其余资金划入公益信托专户。6、受托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作出信托事物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
    2023-05-04
    261人看过
  • 信托公司的专业性透明度会推动公益信托的发展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蒲坚做客新华网,谈“信托促进金融普惠和资本民主”。图为主持人与嘉宾交流。新华网王翰林摄。[主持人]您对爱心信托是怎么理解的?[蒲坚]信托有不同的信托,比如公益信托,现在在我们国家已经出现了很多首先富裕起来的人们,他们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用于资助、捐助,去做一些慈善事业,但是如果没有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就会陷入无穷的诉讼和障碍。信托公司的专业性和透明度,都会使得公益信托得到非常好的运行和发展。像中信信托最近也推出“爱心信托”,我们分成很多系列,这些年来煤矿老是发生安全问题,矿产事故给国家、给人民、给家庭带来很多灾难性的后果,实际上我们应该承担起这个任务,我们就推出了一款让很多煤炭企业、矿产企业愿意捐助的,我们就用这个信托来资助一些大学、科研机构,培训企业当中的安全员、技术员,包括总经理、董事长,让他们知道,安全对于矿产企业来说,对于人的生命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持
    2023-06-07
    167人看过
  • 专家: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公益信托蓄势待发
    公益信托在汇聚社会资源方面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高效率的结构设计,能够实现专业化管理的运作形式,灵活的参与方式和目的安排以及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应当成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支柱。4·20芦山地震再次唤起了人们对公益事业的关注,在此背景下公益信托也成为热议的焦点。信托如何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当前我国公益信托现状如何,记者采访了中国信托协会专家理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宪明。记者:4·20地震发生后,各地善款源源不断,公众对于公益组织善款管理透明化和规范化的呼声很高,这对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来说是不是一种机遇?李宪明:近年来,在各类慈善和公益事业活动中,总能听到公益信托的声音或看到它的身影。4·20芦山地震是人们不愿看到的。但作为不得不接受的事实,所引发的灾难和灾后重建工作摆在了全社会面前。受灾地区人民的能力有限,各级政府财力不足,公益信托的参与是必然
    2023-06-07
    435人看过
  • 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发展
    2002年,随着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全面展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陆续颁布实施,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充实资本、核销损失、改善管理、引进人才基础上,业务运营进一步得到发展。首先,《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划定了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范围,为其长远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办法》规定,重新登记后的信托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亿元,并将成为以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为主的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机构,基本不再从事吸收存款、发行债券等负债业务,原有利用负债资金开展的贷款、投资等资产业务将逐步清理,自营资产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根据《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业务范围有五类: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和自有资金运作。以此业务范围为依托,通过信托品种的创新设计、组合运用,对信托财产
    2023-04-24
    377人看过
  • 公益信托有利于开展公益事业: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发展
    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鼓励信托公司依法开展以救济贫困、救助受灾群众、扶助残疾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以及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等为目的的公益信托业务。大灾之后的援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通过建立长期的、社会性的公益信托基金将成为灾后持续援助的一条可行路径。利于开展公益事业公益信托,就是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设立的信托。我国2001年颁布并实施的《信托法》确立了公益信托的基本制度。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通过公益信托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公益信托具有灵活性。可以由委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设立某一类的公益信托,在资金额度上没有规模限制。第二,公益信托具有主动性。可以通过受托机构设计公益信托产品,向委托人进行推介,使更多的民众参与公益事业。第三,公益信托具有持久性。公益信托可以无限期存续,
    2023-06-07
    488人看过
  • 目前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目前,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大致如下:1、确定公益信托资金来源及设立信托的公益性目的。2、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公益资金,并依据《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监察人。公益信托业务可以采取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两种形式。3、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公益信托合同》,确定具体的信托资金金额、信托期限等条款,并在受托人处开立公益信托专户,将公益资金交付受托人。4、受托人对公益信托资金采取独立账户、封闭管理的运作方式,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和信托监察人的监督下,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运用专业知识及多种金融工具,对信托财产予以管理运用,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和增值。5、受托人运作公益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管理费后,其余资金划入公益信托专户。6、受托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作出信托事物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
    2023-04-30
    411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信托是“私益信托” 的对称,为学术、技艺、慈善、宗教以及其他公共福利事业而办理的信托,也指个人以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信托部门办理的公共福利事业的信托业务。 这种信托的受益人不是特指一个人或两个人,凡社会中享受这方面公益的人都是公益信托的受益... 更多>

    #公益信托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益信托以及以及信托财产关系的收费方式是否也属于公益信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8
      根据《信托法》第六十条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一)救济贫困;(二)救助灾民;(三)扶助残疾人;代办机构以及收费方式目前国内尚无具体规定,以下为关于信托财产关系的通说——“一般可以认为: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对委托人来说,他丧失了对该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该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其自有资产。对受托人来
    • 哪些属于公益信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 公益信托业务流程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
      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业务流程大致如下: 1、确定公益信托资金来源及设立信托的公益性目的。 2、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公益资金,并依据《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监察人。公益信托业务可以采取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两种形式。 3、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公益信托合同》,确定具体的信托资金金额、信托期限等条款,并在受托人处开立公益信托专户,将公益资金交付受托人。 4、受托人对公益信托资金采取
    •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30
      信托公司私有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南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6月25日发布的银监发(2008)45号规范性文件。该文件主要规范了私人信托投资业务中的诸多问题,从源头上约束了私募基金的混乱。
    • 遗嘱信托关系公开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6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选择不公开遗嘱的内容。在遗嘱人去世后,主张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向其他继承人公开遗嘱的内容。 2.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有人隐匿遗嘱,损害其他继承人继承权利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继承人故意藏匿遗嘱造成遗嘱毁损的,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