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过程中人身损害的过错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9:16:31 218 人看过

建筑施工事故中的工伤赔偿与雇员受害赔偿,应当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执行职务中所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以其过错为成立要件。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用人单位的免责事由主要限于劳动者个人的犯罪、自杀、蓄意违章等故意行为。这是因为:

1.无论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损害还是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损害,都是在为用人单位或雇主的利益、并在其委办的工作、事务中受到人身伤害。

2.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提供适于劳动的安全工作环境、条件的义务。劳动者是利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完成工作的,其所受损害,往往是由于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工作的危险性或物件造成的。同时,这种人身伤害并非用人单位的直接行为造成的,属于特殊侵权损害。

3.劳动者对因执行职务所受的人身伤害享有的请求赔偿权,是其享有的宪法赋予的劳动保护权利的自然延伸,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和侵害,并非基于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产生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劳动合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他们违反这一原则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他们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要要求另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需要满足以下要素:首先,前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阶段,而不是合同成立后,这是判断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主客观要件:缔约过失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过错,并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没有给予应有的、最好的注意,违反法律所不能容忍的义务的行为,包括故意和过失。这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合同前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而产生的法定附随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合作义务、注意义务、忠实义务等。这些义务不是双方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违反这些义务不是违约,而是违法行为。事实上,一方当事人认为其利益受到损害。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2023-05-07
    124人看过
  • 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法律确认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受到民事制裁。而要追究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民事责任,首先要按法定原则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进一步明确人身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以及侵权人怎样承担责任。而归责原则正是确定行为人应否承担侵仅责任的基本准则。发生了人身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权损害时,首先要依照这些原则明确责任由什么人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项: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某些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双方都没有过错的侵权损害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也是通过这三项原则确定责任的归属的。一、我国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1、全
    2023-06-28
    14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项目监理机构投资.进度.质量三个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质量预控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检和控制。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必须通过质量检验与质量标准进行比较。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资质标准: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
    2023-08-18
    498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属原则:无过错与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饲养动物侵权无过错责任方如何要求赔偿1、饲养动物侵权的无过错责任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的方式要求赔偿。当然,成本最低的索赔方式就是与侵权人协商。另外,还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纠纷进行调解。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
    2023-07-07
    65人看过
  •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一、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即确立了离婚时报损害赔偿原则。由于一方的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受到伤害的一方,除了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极大的伤害外,在物质上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基本上得不到赔偿。所以《民法典》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保障离婚自由的需要,它不但可以使无过错方获得物质赔偿,还可获得精神赔偿。二、离婚过错赔偿有何方式(一)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1、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根据过错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经济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予以确认。所以《民法典》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保障
    2023-05-06
    451人看过
  •  人身损害鉴定标准的演变过程是怎样的?
    伤残鉴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等。还需要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对伤残等级的影响。综合分析后得出确切的伤残等级。有关人体损害鉴定标准的规定,伤残鉴定需要根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要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对伤残等级的影响,综合分析后得出确切的伤残等级。 素 材 : 关 于 人 身 损 害 鉴 定 标 准 的 规 定根据《关于人身损害鉴定标准的规定》第三条,人身损害的鉴定应当由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人不得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规定程序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鉴定人接受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程序进行鉴定,并制作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当客观、公正、准确。根据以上规定,人身损害的鉴定必须由具备资格的
    2023-09-03
    152人看过
  • 侵犯人身全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法律确认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责任,受到民事制裁。而要追究侵害人身权的侵权民事责任,首先要按法定原则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进一步明确人身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以及侵权人怎样承担责任。而归责原则正是确定行为人应否承担侵仅责任的基本准则。发生了人身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权损害时,首先要依照这些原则明确责任由什么人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项:一般侵权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某些特殊侵权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双方都没有过错的侵权损害则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也是通过这三项原则确定责任的归属的。
    2023-06-18
    153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比较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推定过错责任原则,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推定过错责任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思想,并不在于对反社会性行为的制裁,而是对于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并以保险制度和损失分担制度为基础来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因而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制裁不法行为并预防不法行为发生的作用,已失去了法律责任所固有的含义;而推定过错责任的立法思想仍在于对加害行为的非难,仍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的最终要件,民事责任仍有行为人承担,而不是通过保险制度等有社会分担损失,因而推定过错责任保持了民事责任教育和预防的作用。(3)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由
    2023-06-07
    76人看过
  • 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如何认定
    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的过错而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它是现代侵权法之基本归责原则,可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前者要求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以及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后者要求加害人举证证明自身没有过错以及自身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由此可见,有过错必须担责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从侵权法理论上讲,过错是主观上的,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责任上的故意和过失有别于刑事犯罪的故意和过失,它没有民事法律后
    2023-04-17
    127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的两种人身损害赔偿替代责任,即未成年学生受到损害和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两(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学生伤害事故人身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的两种人身损害赔偿替代责任,即未成年学生受到损害和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两种情形下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两种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二款规定了学校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即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的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在处理学生伤害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条件下也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
    2023-06-08
    140人看过
  • 著作权归责原则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
    1、目前国内著作权领域尚缺少与无错归责原则配套实施的保险制度。考虑到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保险相依附的现实情况,法官在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时,往往需考察责任保险制度。目前,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国人对于责任保险还缺乏应有的认识,立法也欠缺相关的规定,尤其是在著作权领域,尚未见到有关责任保险的立法构建,实践中也缺少操作实例,在此种情况下谈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并意图通过该归责原则来分散社会风险,条件尚不成熟。2、著作权侵权行为不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为此其不宜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上文所述,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此类行为往往本身具备合法性,只是法律出于弥补受害者损失,平衡损益双方所处的社会地位、风险承担能力等考虑,才在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不具备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依法直接认定其应承担赔偿责任。不同于高度危险行为,一般来说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身的违法性比较明显,常常表现为在法律许可使用的
    2023-06-07
    350人看过
  • 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过错方责任原则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假设把
    2023-07-07
    423人看过
  • 工伤职工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范某系某钢管厂职工,1998年4月因在工作中违章操作,造成右手粉碎性骨折。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负伤,该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按照工伤职工无过错责任原则,依法裁决某钢管厂承担范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某钢管厂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在立案审理后,判决钢管厂承担范某工伤保险待遇。某钢管厂服从判决,但按照该企业制订的《企业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18条:职工违章操作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除按照实际损失全额赔偿外,还需按照损失数额的1-5倍进行罚款的规定,对范某进行了处罚。范某不服,认为既然对工伤职工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企业就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遂于今年6月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一个月后,仲裁委依法驳回了范某的请求。此案的案情非常简单,但为何历时两年才得以结案呢?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当事人没有正确理解违章操作和工伤职工无过错责任原则二者之间的关系。一、违章操作的行为,并不影响工伤性质的认
    2023-06-07
    79人看过
  • 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一、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理解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促使守约方的利益。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过错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吗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
    2023-05-03
    22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工程建设程序过错发包人需承担过错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3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风险提示: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可以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法律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
    •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归责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1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有些损害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有些损害看不出明显的过错,或者说学校和学生都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公平原则。如在一次运动会前,一个小学生为了给运动会做准备,而去自己搬动一个鼓架,结果鼓架倒后将其砸伤。为了鼓励学生热爱集体的精神,学校对其承担了部分责任。但这种责任的承担以称为补偿为好,既便于接受,又有利于双方的关系。
    •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项目监理机构投资.进度.质量三个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始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质量预控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检和控制。4
    • 人身损害过错责任的认定的题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5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其包括如下内容: 1、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其构成要求四个条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有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2、主观上有过错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如果行为人
    •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区分,是否属于过错推定原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0
      某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推定,是指法律或法官从已知的事实推论未知事实而得出的结果,实际上就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对未知的事实进行推断和认定。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