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是否废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08:30:44 360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法是否废除

1、民事诉讼法并未被废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为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除了民事诉讼还有什么诉讼
    我国的三大诉讼,除民事诉讼外,还有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
    2023-07-22
    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否需要担保?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否需要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需要担保的,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
    2023-04-13
    334人看过
  • 民法典民事权利是否包括诉讼权利
    一、民法典民事权利是否包括诉讼权利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不包括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是属于司法权利而不是民事权利。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一十一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二条【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保护】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三条【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百一十四条
    2023-04-26
    207人看过
  • 解除廉租房合同是否可提起民事诉讼
    一、解除廉租房合同是否可提起民事诉讼解除廉租房合同当事人双方为自然人且符合民事诉讼条件的可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处理廉租房租赁合同纠纷的程序配置在明确廉租房租赁合同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合同之后,廉租房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基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以2015年5月1日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作为分水岭,分两个阶段来分析廉租房租赁合同纠纷处理程序:(一)2015年5月1日之前,廉租房租赁合同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实事求是地讲,在2015年5月1日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之前,我国行政诉讼中没有行政协议。按照我国的司法惯例,行政
    2023-06-12
    335人看过
  • 解除保全措施在民事诉讼中是否可行?
    人民法院在作出准予采取财产保全的裁定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人民法院认为是可靠并且充分的担保,该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至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可以是银行信用担保、现金担保、车辆等动产和房屋等不动产的物的担保,也可以是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无形财产权的担保。《民事诉讼法》的财产保全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
    2023-07-02
    3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费是多少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民事诉讼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5、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6、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7、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费如何收取、民事诉讼费怎么收、民事诉讼费收取标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2、案件受
    2023-08-04
    209人看过
  • 劳动纠纷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
    1、解决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但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时适用民事诉讼法。2、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19
    127人看过
  • 民法典解除合同诉讼能否保全?
    1.解除合同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是能申请保全的。2.财产保全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实现的风险,所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应当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024-04-18
    31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是否属于知识产权诉讼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一角度讲,知识产权诉讼不是一类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总和。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问题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纠纷,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出现的纠纷,只能有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
    2023-08-15
    10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是否还交诉讼费用
    一、民事诉讼二审如何收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
    2023-03-09
    493人看过
  •  法人是否能够作为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能 否 作 为 民 事 诉 讼 当 事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其中,原告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的人;被告是与原告相对的一方;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
    2023-10-09
    13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一、民法典规定承揽加工合同可以反诉吗在承揽加工合同发生纠纷后,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当然可以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二、两审终审制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2023-03-15
    1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30日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这涉及能否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笔者认为,该30日应认定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在民法理论中,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通常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所谓形成权,依其发展至目前通说上的见解,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各国民法对许多形成权均设有预定期间的限制,一经届满,这些形成权即告消灭,其制度价值在于尽快消除因形成权带给当事人法律利益的不确定状态,稳定彼此的法律关系。而诉讼时效适用的是请求权,其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
    2023-06-14
    4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是否涉及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在民事诉讼中,只有败诉方和胜诉方之分,结果本身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下列规定行为的,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民事起诉管辖权问题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2023-07-15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废止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 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是否是民事诉讼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因与刑事犯罪所引起的赔偿一般提起民事诉讼,由刑事案件的审判庭解决,因此法律称之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诉讼属于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所以说,附带民事诉讼属于刑事案件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不需要分开写,是由刑事法庭一并审理的,既对被告人是否有罪,有罪又应处何种刑罚作出判决,又对民事诉讼作出处理(判决或调解或裁定驳回诉请等) 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案件立案后提出的,可见附带民诉是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意见能否被废止?什么时候被废止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1
      民事诉讼意见已经被废除了,最高院在1992年就讨论通过了。第五百五十二条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 起诉个人,要求废除他的土地证,是属于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你要是告个人是民事诉讼,但是你要求废除土地证属于政府部门的只能,是行政诉讼。如需法律上的帮助请致电咨询。
    • 新民诉法出台后民诉意见是否已废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1、已废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二条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