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应如何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8:51:22 297 人看过

白雪决定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婚后再将该套小户型的房子出租出去以补贴家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其男朋友陈世提出自己的单位可以报销物业费和取暖费,不如把自己的名字也加上去,这样,今后物业公司开具的发票拿到单位报销起来方便点。白雪爽快地答应了,考虑到陈世并没有实际出资,白雪为了避免财产纠纷,仍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个人按揭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白雪也并没有把房屋共有权证交给陈世。没想到后来麻烦还是出现了,在俩人因故分手时,陈世竟然要求分割房产,这下可把白雪气的够呛。

焦点问题:陈世有权分割房产吗?

房地产律师解答:

房屋作为不动产,在我国实行登记公示制度,即产权人以有权登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的登记为准。由于白雪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上是白雪和陈世两个人的名字,因此,尽管白雪没有把产权证交给陈世,但在主管机关的房屋档案中,这套房屋仍属于俩人所共有。至于白雪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的个人按揭贷款,只能证明其通过银行借款支付了购房款,而不能从根本上否定陈世的产权人地位。而且把陈世的名字列入购房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后,在主管机关的预售备案登记中以及白雪出具的房产份额的声明等一系列材料中都会出现陈世的名称,这对白雪是相对不利的。所以,尽管从道义上说,陈世做法很无耻,但由于白雪举证困难,故很难把陈世从产权人中除名。而在房屋产权人名称不变更的情况下,陈世是有权享有的房产份额的。

特别提示:

婚前购房在一方出资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把另一方的名字加在购房合同中,因为房产证中的产权人是以购房合同中记载的买受人为准的。一旦使没有出资的一方成为产权人,则在售房时不仅需要取得该方的同意,而且在其要求分割房价款时,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会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份额支持其提出的财产分割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前购房相关文章
  • 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析产分割的处理
    上海高院认为,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这个问题也是实务中非常容易碰到的问题。恋爱期间双方购置婚房,按上海的习俗,通常由男方出资购买,而女方不出资或者出少量房款,装修、家具则主要由女方购置。按上海高院的这条规定,恋爱期间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一方出资还是两方出资,只要产权登记为二人共有,则应当按照共有财产来分割。在分割时,如果双方就如何分割订有协议,则按协议处理。如没有协议,则以10%到30%来确定未出资一方的分割比例。为此,特别要提醒准新人们要注意在购置婚房登记产权人时一定要慎重。
    2023-04-25
    468人看过
  • 恋爱期间买房,产权登记为共同共有,如何分割?
    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为各个部分由各个共有人分别享有所有权,而是由各个共有人享有其所有权,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但是,共有人对于自己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的利益的制约。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共同共有房产分割原则为按占有比例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分割情况:一是若按实际占有进行分割的,则直接按每人共有份额对房屋进行区域划分,如有一套两层楼,由两个人平均共有,则一人一层。二是若有共有方出让房屋份额的,则由其他共有方作价给予一定补
    2023-05-06
    136人看过
  • 婚后双方用婚前存款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应怎样分割
    婚后双方用婚前存款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应双方协商平均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
    2023-12-13
    109人看过
  • 婚后一方买房,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一、婚后一方买房,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买房,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
    2024-01-27
    334人看过
  • 恋爱时买房登记一方姓名分手后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一、基本案情2007年11月,27岁的王某拿出自己几年来工作的积蓄,通过多方筹集,共筹得23万元准备在城郊购一套商品房,为能和女友李某结婚构筑最后的“爱巢”。2008年1月23日,王某和李某共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相关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并将户主登记为女友李某的名字。2008年9月,李某向王某表示自己已经有了新朋友,要求和王某分手,不同意和王某结婚。由此,双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产生了纠纷。王某认为,购房款均是自己出资,为了能和李某结婚才将房产证户主登记为李某,故房屋应该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而李某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对房屋的赠与,同时房屋的登记户主是自己,依据《民法典》的不动产公示公信的有关规定,自己应该是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王某不再享有任何权益。二、分歧意见关于本案的商品房权属及有关权益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为李某的名字,构成王某对李某的赠予,根
    2023-06-23
    424人看过
  •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有什么区别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依照出资份额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共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8-04
    383人看过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方买房登在一人名下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视情况而定。一、婚前购置的房产: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二、婚后购置的房产: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
    2023-03-10
    421人看过
  •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
    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二婚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遵循平等处理、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无过错方、公平处理的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平等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归一方所有或者各自所有,从其约定;未明确约定,由双方协商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为了拆迁房子离婚怎么分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该拆迁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是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后获得的房产,没有补差价且
    2023-06-22
    423人看过
  • 恋爱期间和一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应当如何约定财产分额?
    大强和小菊相恋两年了,俩人看中了一套60万元的商品房准备购买下来结婚用。但因俩人的积蓄凑不够首付款,最后小菊的母亲刘大妈决定由其出资12万元、大强和小菊各出资6万元以三人共同的名义购房,剩余的36万元由大强以其个人名义办理按揭贷款。房屋交付后,小菊又从其母亲处拿了6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但在随后办理产权证时三人对于如何约定产权份额产生了纷争,刘大妈认为购房首付款自己就掏了一半,还负担了6万元的装修款,万一俩人结不成婚,自己的投入岂不是打了水漂?所以坚决要求用自己或小菊的名字办理房产证。大强认为按揭贷款由其承担,万一情况有变,自己岂不做了只负担债务的冤大头?小菊眼看事情陷入了僵局,一家人不欢而散,也是忧心忡忡,焦点问题:究竟如何找到让各方心服口服的房产份额约定办法呢?房地产律师:首先,小菊可以告诉刘大妈,由于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并且需要在购房人取得的房产证上设定抵押,然后在购房人
    2023-06-10
    53人看过
  •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贷款购房实际一方负担月供房屋如何分割?
    赵男和周女婚前各出资10万元作为首付款购置了一套预售商品房,同时,俩人联名做了总额为40万元的购房按揭贷款。之后赵男将自己的工资存款帐户作为还款帐户,每月向贷款银行交纳的月供款实际上都由赵男独自承担。房产证上载明的俩人的房产份额为各占50%。两年多后俩人未及结婚即告分手。此时赵男已经交纳月供款累计6万元,而俩人当初60万元所购的房产,市场现值也已飙升至100万元。争议焦点:俩人分手后房产应如何处理?房产律师解答:首先,按照房产证的记载,该套房产俩人各享有50%的份额,因此,如果房屋出售后纯收益为100万元,则俩人每人应分得50万元。其次,俩人向开发商交纳的60万元房价款中有40万元系通过向银行共同贷款交纳,因此,这40万元属于俩人的共同债务,俩人应按照与银行签署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共同向银行交纳月供款。而赵男银行帐户上的转帐凭证表明,赵男已经交纳的6万元中有一半是替周女承担
    2023-06-10
    262人看过
  • 房产是一方婚前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产分割方案,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一、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需准备哪些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记申请书。二、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适用专属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包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离婚后房产分
    2023-06-23
    355人看过
  • 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怎么分割
    分割一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协议分割。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应根据客观证据确定出资方购房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无追究结婚的目的,则应认定为赠与行为,房产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恋爱期间买房登记一方名下分手引纠纷二人在恋爱期间购买了房屋,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后双方发生矛盾未能结婚,女方要求男方搬出。男方却认为,房屋是双方共同购买,且自己支付了大部分首付款,偿还了部分贷款,故不同意搬出。双方为此诉至法院。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是男方购买的,法院没有支持男方的主张,而是依据房屋产权登记,将房屋判归女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
    2023-07-27
    398人看过
  • 双方名下房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以双方名义登记的房产分割方式: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主张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应当允许。双方主张的,按照拍卖申请,出售房屋,分割所得价款。一方主张所有权的,由另一方补偿。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问题问答(1)离婚中涉及房产分割问题问答的汇总:房产证上有未成年子女外的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期间一方尚在继承之中的房产分割?离婚时房产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的房产双方怎么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2023-08-06
    247人看过
  • 双方出资的房产能否仅登记在一人名下是否合法
    在这样的情景之下,双方可以选择将房产所有权登记于其中一人的名下,然而这种情况需要通过书面协议进行明确规定,双方可自愿以书面形式确定该房产所有权归属,是属于单独所有、共有共享或部分单独所有、部分共有共享等不同的情况。如果在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将房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具体的所有权分配则需根据购买房屋的背景以及双方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判断和决定。而在婚后,若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将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对此作出其他规定,否则应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
    2024-08-09
    48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是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1种情况就是男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房屋的归属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双方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是有权利对该房屋进行约定的。 第... 更多>

    #婚前购房
    相关咨询
    • 恋爱期间买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要如何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8
      对于恋爱期间为了结婚而共同购房,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形,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民法典关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一方取得房屋当予退还另一方在此期间的出资,又由于两人在购置房屋时以共同组建家庭为目的,双方均
    • 恋爱期间未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房子怎么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9
      对于恋爱期间为了结婚而共同购房,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形,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民法典关于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一方取得房屋当予退还另一方在此期间的出资,又由于两人在购置房屋时以共同组建家庭为目的,双方均
    • 恋爱期间购房双方父母参与出资时房屋如何分割?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恋爱期间购房双方父母参与出资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李男与赵女恋爱两年后准备买房结婚。在俩人分别出资10万元后,因资金不足,李男的父母又出资20万元,赵女的父母出资10万元。李赵俩人购置了一套50万元的房屋。结婚四年后,房屋价值升至80万元,此时俩人面临离婚。争议焦点:该房屋应如何分割房产律师解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为结婚前的子女购房出资的,一般认定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因此,李男和赵女父
    • 双方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分手后怎样分割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5-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置婚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双方共同负有还贷义务,应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未约定按份共有,按共同共有形式进行分割。
    • 离婚时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公房如何分割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你的表述,此公房属于你们婚后所承租,属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房屋。那么,在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离婚后的经济状况、哪一方抚养子女、对住房的实际需求、产权单位的意见等确定房屋由哪一方承租 至于你无法调取的房屋承租档案问题,你可以委托律师调取或者起诉后向书面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由法院核准后向产权单位调取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