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致人损害的高空坠物可以告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9:51:58 203 人看过

对致人损害的高空坠物可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承担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该如何追责比较好?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该如何追责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3、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二、遇到高空抛物如何自证清白证明自己并非侵权人。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是证明坠物那天,自己家中无人;2、是证明坠物并非自己所有;3、是证明自己家中坠物的伤害程度无法达到
    2023-04-13
    64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认定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认定首先需要由各当事人进行举证,如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相应的补偿。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
    2023-06-05
    426人看过
  • 我国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性质是什么?
    高空坠物是民事侵权的一种,和普通侵权不一样,高空坠物实行无过错归责,建筑物的当事人必须能证实自己没有抛物行为的,才能免除赔偿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高空坠物导致人身损害怎么赔偿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
    2023-08-17
    306人看过
  • 如果不承认高空坠物可以告吗?
    高空坠物砸死人,谁有权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具有法定关系的人,都可以代死者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高空坠物怎样诉讼起诉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无过错原则“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
    2023-06-19
    261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害责任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不明确,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如果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不明确的,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除非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 侵 权 人 不 明 确 时 的 赔 偿 问 题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的一种方式,但当侵权人没有明确的财产或者没有及时清偿债务时
    2023-09-05
    82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身损害赔偿应该如何操作
    一、高空坠物致人身损害赔偿应该如何操作高空坠物赔偿程序是:第一步:立案检验。第二步:审查单证,审核责任。第三步:损失调查。第四步:核算损失程度。第五步:损余处理。第六步:给付赔款。第七步:行使代位追偿权。如果损失原因属第三者责任时,保险人赔偿后,可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二、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旦发生高空坠物,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三、高空坠物有刑事责任吗高空坠物是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特别是为了伤害他人的生命,故意高空坠物的,属于故意杀人罪。犯此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
    2023-10-12
    117人看过
  • 起诉高空坠物对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
    高空坠物至财产损坏起诉状的内容包含以下:1.首先写明原告与被告信息2.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3.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就医情况等。借款起诉状怎么写?借款起诉状的写法:1、首部应依次写明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以及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2、正文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由,必要时附上证据材料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3、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由起诉人签名盖章,写明起诉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
    2023-07-06
    499人看过
  • 高空坠物引起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高空坠物保险公司赔吗保险公司会赔偿一部分。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免赔30%,这30%应由小区的相关责任人赔偿。建议在车辆定损时,可以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员协商下,要求他把定损金额提高一些。二、高空坠物砸到人怎么办从法律的层面上讲,高空坠物砸到人的,需要追究行为人相关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有哪些法律责任呢?因为高空坠物与高空抛物是不同的性质,高空坠物往往不是行为人控制的,在高空坠物砸到人上的责任认定主要是民事层面。具体而言:1、在达到民事责任认定标准的时候,应当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1)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2023-03-31
    73人看过
  • 高空坠物可以验指纹吗以及高空坠物如何取证?
    一、高空坠物可以验指纹吗?高空坠物可以验指纹的。指纹识别对于指纹的样本要求比较高,一般必须要未经污染的完整指纹。而高空坠物案件中,基本坠落的物品都已经破碎再加上导致受害人受伤流血、其他前来施救来回经过现场都会污染指纹,几乎没办法办证鉴定结果。二、高空坠物如何取证高空坠物取证方式:1.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2.获取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3.对高空坠物的物品进行DNA鉴定。4.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三、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大家注意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
    2023-04-10
    494人看过
  • 民法上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划分是什么?
    1、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上述规定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做了一般规定,明确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虽并无体现过错的内容,但从体系上看,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高空抛物行为主观恶性更重,社会危害性更大,举轻以明重,高空抛物更要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高空抛物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后段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实践中,高空抛物存在一个非常不易解决的问题就是侵权人查找难。如果侵权人难以找到,那侵权人直接责任的适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民法典》在侵权人直接责任的基础上,增
    2023-04-13
    157人看过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责任由谁承担?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一、高空坠物也不是故意的是否会受到处罚过失造成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或者
    2023-06-25
    446人看过
  •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1、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1)因高楼中抛掷和坠落的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2)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2、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补偿责任(一般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3、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一、高空抛物是
    2023-04-06
    408人看过
  • 如何证明高空坠物的损害赔偿?
    高空坠物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推定侵权人有过错,侵权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高空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什么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
    2023-07-08
    104人看过
  • 探讨高空坠物对法律的危害
    高空坠物的法律危害如下:1、根据实际情况,高空坠物,无任何后果,无责任问题;2、因坠物造成侵权的,业主、管理人或者用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用户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此外,如果从建筑物中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对他人造成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者赔偿,除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高空坠物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
    2023-07-06
    8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过失致人损害谁来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8
      高空坠物过失致人损害,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 2022年关于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具体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8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有几方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0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认定有两个不同的价值认定,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
    •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有谁来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
      侵权责任认定有两种情形: 1、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那么依据刑法或民法规定可以认定相关加害人的责任。 2、如果找不到具体加害人,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责。即使没有抛物行为,除非能自证清白,否则业主将共同承担责任。